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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渝北花石沟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准重庆渝北花石沟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的请示》(渝电发展〔2019〕135号)收悉。按照重庆展帆电力工程勘察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渝北花石沟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申请报告》和重庆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评估意见(重建管〔2019〕73号),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空港新城和中央公园片区高速增长的用电负荷,保障该片区的供电可靠性,优化电网网架结构,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渝北花石沟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项目代码为2019-500112-44-02-076052)。项目单位为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渝北区两路镇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变电站部分

新建渝北花石沟110千伏变电站一座,主变最终容量3×6.3万千伏安,本期容量2×6.3万千伏安;

110千伏出线间隔最终6个,本期新建出线间隔4个;

10千伏出线间隔最终36个,本期新建出线间隔24个;

10千伏无功补偿装置最终容量3×(4008+6012)千乏,本期容量2×(4008+6012)千乏;

(二)线路部分

开断鹿山至悦来双回110千伏线路∏接入渝北花石沟110千伏变电站,调整原线路导、地线弧垂长度2公里,新建电缆线路折单长度0.58公里,电缆截面1000平方毫米。

(三)系统通信

采用光纤通信。

四、项目动态投资为5056万元,其中静态投资4999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1249.75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静态投资的比例为25%。

五、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等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公开发布。

六、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的相关文件分别《重庆市渝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渝北花石沟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用地预审意见》(渝北规资发〔2019〕97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市政500112201900008号)。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项目法人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九、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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