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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庆南繁南鉴蔬菜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市农委:
  你委《关于商请审批重庆南繁南鉴蔬菜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函》(渝农函〔2016〕133号)和市农科院关于项目土地租用费用构成说明的补充材料收悉,为促进我市南繁南鉴基地提档升级,加快现代种业发展,经与市财政局研究,同意实施重庆南繁南鉴蔬菜示范基地建设项目(代码:2016-500000-01-01-002707)。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单位:重庆市农业科学院。
  二、建设性质:新建。
  三、建设地点: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利国镇秦标村。
  四、建设期限:1年。
  五、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占地面积112.8亩,房屋建筑面积1510平方米,土地平整112.8亩,土壤改良102.8亩,大棚11520平方米,网室4032平方米,修建相应的配套基础设施,购置仪器设备73台套。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建设总投资1286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683万元,流转土地费用5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66万元,预备费37万元。资金来源为市统筹资金包干补助600万元(主要用于土建工程),市财政专项资金500万元,项目业主自筹186万元。
  七、招标核准:招标范围为工程施工和与工程建设相关的重要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和安装。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和委托招标的组织形式。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上公开发布。
  请据此督促建设单位按照当地管理要求进一步完善有关建设手续,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确保项目按期完成并发挥效益。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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