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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东港新城污水处理工程开展前期工作的函

渝发改环函〔2013〕191号


市水投集团:
你公司《关于启动东港新城污水处理工程前期工作的请示》(渝水投文〔2013〕71号)收悉。按照国家《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为解决南岸区东港新城片区污水处理问题,经研究,同意开展东港新城污水处理工程的前期工作。
请据此办理规划、国土、环评、地灾评估、节能评估等手续,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送我委审批。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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