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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00000009276150N/2013-4174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发展改革委
[ 成文日期 ]
2013-05-10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13-05-10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更名巫溪县三峡库区重要支流水土保持配套植被恢复项目的批复
渝发改地〔2013〕512号
巫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请求更改巫溪县三峡库区重要支流水土保持配套植被恢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名称的请示》(巫溪发改文〔2013〕118号)收悉。为便于项目申报,经研究,同意将渝发改地〔2013〕315号批复的“巫溪县三峡库区重要支流水土保持配套植被恢复项目”更名为“巫溪县重要支流植被恢复建设工程”,原批复的其他内容不变。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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