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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潼南县城区防洪护岸三期工程(三块石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潼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审批潼南县城区河段防洪护岸综合治理工程(三期堤防三块石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潼发改文〔2012〕45号)收悉。为提高潼南县城防洪减灾能力,根据市水利局审查意见,结合重庆市水利电力建筑勘测设计研究院的评估意见,经研究,同意建设潼南县城区防洪护岸三期工程(三块石段)。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潼南县龙泉水利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潼南县江北新城片区。
三、工程建设任务:以防洪护岸为主,兼有美化城市环境等综合效益。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工程起于涪江干流潼南段观音村3组,止于三块石船闸管理处外墙处,新建堤防护岸工程总长1.64公里。工程主要由防洪堤、排涝箱涵和下河梯道组成,堤型为斜坡土堤。防洪堤等主要建筑等级为4级,工程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
五、工程投资:按2012年8月价格水平估算,工程总投资为7225万元。
六、招标核准:招标范围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材料及设备的采购安装等。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和委托具有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质的机构组织招标的形式。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上公开发布。
七、下阶段要进一步复核征地拆迁实物指标和建设征地补偿投资,超前做好建设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居民安置工作。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要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进一步落实资金筹措方案,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实施。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O一二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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