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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荣昌县清流等五个镇垃圾收运系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渝发改环〔2012〕1112号
荣昌县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审批荣昌县清流等5镇垃圾收运系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荣发改文〔2011〕309号)收悉,为保护三峡库区水体水质和生态环境,完善城镇基础设施,提高垃圾收集处理率,结合重庆市市政设计研究院的评估意见,经研究,现将荣昌县清流等五个镇垃圾收运系统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荣昌县昌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址:荣昌县清流镇、铜鼓镇、观胜镇、远觉镇、龙集镇。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近期(2015年)垃圾转运能力35吨/日,购置垃圾转运车4辆及箱体等相关收运设备。其中:清流镇垃圾转运能力6吨/日;铜鼓镇垃圾转运能力7吨/日;观胜镇垃圾转运能力9吨/日;远觉镇垃圾转运能力6吨/日;龙集镇垃圾转运能力7吨/日。远期垃圾转运能力48吨/日。垃圾转运至荣昌县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估算总投资59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3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1万元,基本预备费33万元,铺底流动资金7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国家补助资金与荣昌县自筹。
五、建设工期:2013-2014年。
六、招标核准
招标范围:重要设备材料采购。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由项目法人委托具有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质的机构进行招标。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体上公开发布。
七、请在项目初步设计中,调整相关参数和计算,复核设计规模,编制工程投资估算和国民经济评价,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
请项目法人据此与有关部门联系,抓紧完成初步设计,落实建设资金,尽快开工建设。

二O一二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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