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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庆市涪江片区“十一五“第五期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渝发改农〔2008〕582号

合川区、潼南县发展改革委:
你们报送的《关于涪江片区“十一五“第五期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实施方案(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附件收悉。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和市水利局《关于抓紧推进2008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渝发改农〔2008〕160号)要求和市水利局对该项目的审查意见(渝水规函〔2008〕12号),经研究,同意建设重庆市涪江片区“十一五”第五期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合川区双槐镇;潼南县古溪镇、柏梓镇、龙形镇、小渡镇、新胜镇。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在合川区、潼南县6个镇39个行政村新建集中式和分散式供水工程解决67660人的饮水不安全问题。其中:新建集中式供水工程13处,解决20063人饮水安全问题;新建分散式供水工程4523处,解决47597人饮水安全问题。
三、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2964万元(合川区628万元,潼南县2336万元),其中:开行信贷资金2118万元(合川区476万元,潼南县1642万元),其余由两区县财政和受益群众自筹解决。
四、有关要求。工程建设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以确保工程质量。请据此抓紧作好项目建设准备工作,待实施方案审批和投资计划下达后组织实施。

二OO八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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