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审查制度的实施情况
日期:2025-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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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审查是指根据节能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等,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源消费、能效水平及节能措施等情况进行审查,并形成审查意见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规定,国家实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节能审查制度建立实施以来,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进产业提质升级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从源头遏制能源浪费,减少二氧化碳排放。节能审查以节能政策法规与标准为依据,在项目开工建设前指导建设单位优化能源管理机制、完善工艺技术路线设计、合理选用节能高效设备。这一举措有效降低了不合理的能源消耗,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十四五”以来全市以年均2.4%的能源消费增长支撑了5.6%的经济增长,单位GDP能耗优于全国平均水平30%左右。
二是推动产业升级。在节能审查过程中,我市引入单位能耗产出效益评价机制,研究提出支持先进能效项目准入、低能耗高产出项目优先用能等6项优化节能审查措施,严把新上项目准入条件,深入论证项目上马的必要性、可行性,促进能源要素向低耗高效的产业和项目流动配置,有力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36.1%,“十四五”前四年全市规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累计下降12.3%。
三是推动用能主体实现节能增效。各级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是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后续生产运行的重要遵循。通过督促建设单位严格落实节能审查意见中的要求,同步提供能效诊断、先进工艺技术推介等节能服务,全面排查并协助解决项目生产运行中存在的能源利用突出问题与薄弱环节,深度挖掘节能降碳潜力,最终帮助用能主体实现降本增效。“十四五”以来共计争取中央资金33.79亿元,推动273家企业开展节能降碳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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