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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殡葬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政策解读

日期:2026-07-13

近日,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殡葬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渝发改规范〔20266号,以下简称《通知》),为便于相关主体准确理解和把握政策内容,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殡葬是关系千家万户的民生问题,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殡葬工作,作出一系列决策部署。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新修订的《殡葬管理条例》进一步强化殡葬行业公益属性,对加强和规范殡葬服务收费管理作出了明确规定。2026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殡葬服务收费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26108号),明确要求将完善收费政策与加强行业管理、提升服务质量有机结合。为贯彻落实国家政策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进一步完善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政策,规范殡葬服务收费行为,强化殡葬行业公益属性,切实减轻群众丧葬费用负担,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民政局、市财政局经过深入调研和广泛论证,结合我市实际形成《通知》旨在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收费行为,强化殡葬行业公益属性,切实减轻群众丧葬费用负担。

二、主要内容

《通知》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殡葬服务机构运营的殡仪馆(含服务网点)、骨灰堂、公墓的收费管理,从2026731日起施行。

《通知》共四个部分内容。第一部分,强化殡葬服务收费管理。主要包括规范殡仪服务收费、安葬服务收费和丧葬用品价格管理。第二部分,健全殡葬服务收费制度。主要包括殡葬服务收费制定原则、实行项目目录管理和建立殡葬服务收费目录清单等内容。第三部分,规范殡葬服务收费行为。主要包括强化殡葬服务收费公示、完善殡葬服务收费配套制度、做好殡葬服务综合监管等内容。第四部分,加强组织实施。明确行业体制、项目建设、收费管理、信用公示、殡葬事业单位预算管理等方面的责任主体。

三、主要特点

一是公益属性更加强化。严格规范殡葬服务基础项目,将高频事项纳入基础服务项目。按照公益惠民、文明节俭的殡葬理念,规定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殡葬服务收费项目应以非营利性为原则制定。

二是价格管理更加规范。全口径规范殡葬服务项目,实行殡葬服务项目目录管理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规定殡仪基础项目、安葬基础项目和部分非基础项目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其余非基础项目由民政部门确定收费标准参考区间,同时明确由民政部门对丧葬用品实行进销差)管理,清单之外不得收费。

三是定价权限更加明晰。按照殡葬服务机构性质,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民政局制定市属殡葬服务机构、市级公益性安葬设施项目的政府指导价标准,区县人民政府制定辖区内殡葬服务机构政府指导价标准(市级定价的除外),进一步理清市(区)两级定价事权,实现分级分类管理,从制度上解决现行殡葬收费管理定价事权交叉、职责不清问题。

四是地域特色更加鲜明。结合我市群众治丧习俗,将群众普遍选择的守灵治丧厅使用收费标准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将以划拨方式取得建设用地的经营性公墓(骨灰堂)收取的墓(格)位使用费、维护管理费,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将收费标准较高的守灵(告别)厅鲜花布置纳入价格区间管理。石柱、秀山、酉阳、彭水等4个民族自治区域,可结合民族丧葬习俗增加1项殡仪非基础项目。

五是综合监管更加有效。建立殡葬收费3年周期评估制度,推行民政部门+殡葬机构双公示制度,完善统一制式合同,开展殡葬机构年报年审、不定期抽查等系列监管举措。

六是数字赋能更加有力。通过“渝逝有安”数字运用平台和部门联动机制,推行“联合执法+智慧监管”,实现全流程可追溯、全链条可监督,确保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公开透明,有效防范违规收费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利益解决过去多部门各管一段导致的监管真空、重复执法,以及服务信息不对称、价格不透明等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政策原文: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民政局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殡葬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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