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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日期: 2024-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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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7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预案》(渝府办发〔2023〕105号),以下简称《应急预案》。为便于各单位和社会公众广泛知晓《应急预案》有关内容,现作如下解读。

一、修订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2017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重庆市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预案》(渝府办发〔2017〕176号)。

2022年,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明确总体、专项、部门应急预案原则上每5年进行一次评估,重大事项发生变化的及时修订应急预案。经梳理,2017年版《应急预案》涉及的多个市级部门工作职责发生变化;全市油气长输管道历经5年建设运行,面临的安全风险也发生较大变化,按要求应当修订《应急预案》。2023年7月,市政府办公厅将《重庆市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预案》纳入2023年市级专项应急预案修编计划。

二、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事故如何分级?

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油气长输管道事故由高到低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个等级。

三、《应急预案》的适用范围?

《应急预案》适用于重庆市行政区域内油气长输管道生产运行过程中发生的泄漏、火灾和爆炸等事故的应对工作。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是指按照《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1-2015)或《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3-2014)设计,用于输送油气介质的石油天然气管道及其附属设施,不含城镇燃气管道、油气田集输管道和炼油、化工等企业厂区内管道。

四、《应急预案》包括哪些主要内容?

(一)总则。包含编制目的、依据、工作原则、适用范围、事故分级标准等内容。在适用范围部分,增加了油气长输管道不含炼油、化工等企业厂区内管道内容。

(二)组织指挥体系。包含市级组织指挥体系、区县组织指挥体系、专家组等内容。明确重大、特别重大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发生后,市管道保护主管部门报请市政府启动应急预案,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重庆市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抢险救援、医学救援、秩序维护、舆情导控、应急保障、善后工作、调查评估等工作组。

(三)监测与预警。包括监测与风险分析、预警等内容。明确管道企业应建立健全油气长输管道的日常数据监测等制度,管道保护主管部门及时组织会商研判,报请本级政府发布预警信息,市管道保护主管部门、其他有关市级部门、受影响区县政府、管道权属企业依职责应采取预警行动措施。

(四)应急处置与救援。包括信息报告、响应分级、先期处置、启动条件、启动程序、响应措施、响应调整、信息发布、应急结束等内容。明确市本市应急响应等级由高到低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区县应根据本行政区域实际情况明确响应级别和分级标准;特别重大、重大事故由市政府分别决定启动Ⅰ级、Ⅱ级响应组织处置;较大、一般事故由事发地区县负责组织开展应急处置,事发地区县需要指导协调的,由市管道保护主管部门分别决定启动Ⅲ级、Ⅳ级响应,视情况赶赴现场指导、协调资源。规定当引发事故的因素已经消除,势态得到全面控制,应急结束由抢险救援组会同专家组评估认定,提出终止响应的建议,现场指挥部可宣布应急结束,或逐步停止有关应急处置措施。

(五)后期处置。包括善后处置、调查评估等内容。明确事发地区县政府负责善后处置工作;较大、重大油气长输管道事故由市政府或授权市应急管理部门牵头成立事故调查组;应急结束后,指挥部应向本级政府提交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总结报告。

(六)应急保障。包括队伍保障、物资和装备保障、通信保障、交通运输保障、技术保障、资金保障等内容。明确区县政府依托管道企业建立本行政区域油气长输管道抢险救援队伍;市、区县管道保护主管部门应制定本行政区域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物资和装备调拨方案,建立紧急调用机制。

(七)预案管理。包括预案体系、预案衔接、预案备案、应急演练、修订评估、宣传培训等内容。规定区县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预案、管道企业编制的相应应急预案应与本预案衔接。明确区县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预案报市管道保护主管部门备案,管道企业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向市、区县管道保护主管部门、应急管理部门备案等。

(八)附则。包括预案解释、预案实施等内容。

(九)附件。包括市指挥部组成及职责、市指挥部框架图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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