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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若干措施》 政策解读

日期:2023-12-14

近日,市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若干措施》(渝发改政研〔20231344)(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为便于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广泛知晓内容,现对《若干措施》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7月底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商务部等部门陆续出台《关于促进电子产品消费的若干措施》《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728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措施的通知》。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文件精神,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有效促进消费持续恢复,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在全面梳理既有政策,借鉴兄弟省市已有做法的基础上,充分征求社会公众意见,起草形成《若干措施》,经市政府同意印发实施。

二、制定思路

《若干措施》起草过程中,主要把握以下四个原则。

一是坚持对标对表,贯彻国家政策。全面贯彻国家系列促消费政策文件精神,在认真研究我市消费发展现状和问题基础上,将国家最新政策转化为我市具体举措。

二是注重创新突破,解决突出问题。紧扣消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亟待解决的重点难点,结合调研反映问题,充分借鉴其他省市突破性、创新性政策,优化形成我市具体举措。

三是聚焦迭代升级,优化既有政策。近期,全市相继出台了《稳经济政策包(第四版)》《关于多措并举促进和扩大家居消费的通知》等政策措施,叠加去年出台的促进消费持续恢复30条等文件,实施效果正逐步显现。鉴于此,我们将可延期扩面的既有政策优化纳入。

四是激发市场活力,形成叠加合力。坚持顺应市场规律和消费趋势,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形成合力提升消费市场服务质量水平,不断激发市场活力。

三、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主要分为5个部分,共18条政策。

在促进汽车消费方面,为加快老旧汽车更新,《若干措施》提出鼓励区县制定汽车以旧换新政策,联合汽车生产商、经销商举办汽车以旧换新活动,开展汽车更新补贴。为降低新能源汽车购置使用成本,提出延续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科学布局、适度超前建设充、换电基础设施,鼓励充换电设施运营商阶段性降低充电服务费等。为增加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消费比例,提出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类公共机构配备更新公务用车,除特殊工作需要或无适配新能源汽车车型外,原则上全部采购配备新能源汽车。针对市民反映的停车难问题,提出加大停车设施配建,包括在人员密集场所和景区加快配置立体停车场、智慧停车场,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置夜间道路停车位等

在提升住房家居消费方面,为促进住房相关消费,提出举办房交会,鼓励房地产企业联合大型家装家居企业、卖场,开展购房送家装家居消费券活动等措施。为更好支持绿色智能家装家居消费,提出鼓励区县开展以旧换新、旧房装修和局部升级改造等公益性促销活动。针对市民反映的公积金适用范围优化问题,进一步扩大提取住房公积金用途,提高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金限额,中心城区缴存人每人最高提取额度1500/提高至1800/月、夫妻双方3000/提高至3600/月;其他区县缴存人每人最高提取额度1200/提高至1500/月、夫妻双方2400/提高至3000/月。

在提质发展新型消费方面,为促进工业品消费,在吸纳借鉴相关省市经验的基础上提出,支持全市重大装备和技术产品市场应用,对“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相关领域采购首台套产品进行奖励,鼓励国有企业采购首台套产品和服务。针对不断涌现的消费新潮流新趋势,提出打造满足消费者情感需求的定制产品,推出一批年轻人首选日常打卡地、特色会展,着力打造亚文化品牌营销圈。针对需求激增的美容健康消费,提出支持医美行业产学研深度融合,鼓励并规范发展互联网+医疗美容,加强医疗美容监管服务等举措。  

拓展文化旅游消费方面,为推动我市旅游消费加快复苏,探索推行川渝景区联票模式,支持特色产品生产销售企业与景区合作,鼓励错峰休假、弹性作息,促进假日消费。针对青年消费者的新需求新偏好,提出增加戏剧节、音乐节、艺术节、动漫节、演唱会等大型活动供给,加快建设新型文旅消费集聚区,积极申办、举办高水平赛事活动。为更好利用我市山水资源,展示城市风貌,提出统筹规划长江水上资源,积极开展邮轮经济示范创建工作,积极培育邮轮消费载体,着力打造水上度假区。

营造良好消费环境方面,则是从完善消费基础设施网络加强消费领域执法监管优化消费金融服务健全促消费长效机制强化营销推广和宣传引导5方面,营造安心舒适便利的消费环境与浓郁活跃热烈的消费氛围。包括加强乡镇商贸中心、集贸市场、农村新型便民商店等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探索建立消费动态大数据监测平台系统通过电视、报纸、微信、短视频、手机短信等多渠道多形式进行城市营销等举措

下一步,市级相关部门和各区县将严格按照《若干措施》责任分工抓好落实,加大宣传力度,结合实际情况,细化完善工作措施,切实做好促进汽车消费提升住房家居消费提质发展新型消费等重点工作,确保市场主体和消费者享受红利。同时,将持续做好长效评估和督查督导,保障各项措施精准落地、政策综合效应稳步显现,结合落实过程中的难点堵点问题,进行及时调整和动态优化,合力推动全市消费潜力加快释放,促进全市消费持续恢复扩大


政策原文: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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