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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十四五”清洁生产推行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日期: 2022-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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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印发了《重庆市“十四五”清洁生产推行工作方案》(渝发改规范〔2022〕8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全面部署了推行清洁生产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明确了重点行业领域的“十四五”清洁生产推行路径和重大工程。为便于各单位和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政策内容,对政策内容作出如下解读。

    一、出台背景

清洁生产作为从源头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或避免污染物和温室气体产生的有效措施和重要制度,可以有效推动污染防治从末端治理向源头预防、过程消减和末端治理全过程控制转变,实现节约资源、降低能耗、减污降碳、提质增效等多重目标,对加快形成绿色生产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具有重要意义。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的《十四五”全国清洁生产推行方案》(发改环资〔2021〕1524号),系统推进重点领域清洁生产,全面提升我市清洁生产水平,市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市级部门深入开展前期调研,广泛征求相关单位和公众意见建议,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形成《工作方案》,并报经市政府同意后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市经济信息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委、市商务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

    二、主要目标

2025年,我市清洁生产水平全面提升。规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水耗分别下降14.5%、15%,新增节水灌溉面积60万亩以上。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达到4.32万吨、0.18万吨、3.68万吨、1.06万吨。农膜回收率达到90%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80%以上。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达到100%。

三、重点任务

《工作方案》着力五大重点领域,坚持创新引领,明确三方面重点工作任务。

(一)聚焦重点领域清洁生产。一是在工业领域,重点抓源头、抓替代、抓改造。从源头上,强化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清洁生产评价,推行工业产品绿色设计,单位产品能耗、物耗和水耗等达到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从替代上,加快清洁能源和清洁原辅材料替代利用;从改造上,以清洁生产审核和评价认证为抓手,推进重点行业清洁低碳改造。二是在农业领域,加强农业投入品各环节监督管理,推动高效施肥、农业节水、生态健康养殖模式,开展秸秆、畜禽粪污、农膜资源化回收利用。三是在建筑业领域,开展建筑节能改造,强化建筑垃圾源头管控,推广应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推动新建建筑用能清洁化低碳化。四是在交通运输领域,提出推广使用节能低碳型交通工具,鼓励应用先进节能环保技术,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和组织方式。五是在服务领域,重点减少一次性物品的使用和限用禁用一次性塑料用品,全面开展节水改造,推进重点领域节能节水。

(二)全面提升清洁生产能力水平。一是强化科技治理支撑,围绕工业品绿色设计、能源低碳高效转化利用等重点方向,确立一批攻关项目,突破一批核心关键技术,研制一批重大技术装备。二是突出示范引领,《工作方案》提出在工业园区开展清洁生产试点,探索工业园区整体清洁生产审核机制和模式,开展企业清洁生产示范工程。三是培育发展清洁生产产业,鼓励咨询服务企业创新服务模式,为用户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大力推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四是创新清洁生产审核模式,鼓励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及评价认证,探索以清洁生产审核支撑排污许可证科学核发。五是强化区域合作,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和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为导向,共谋区域清洁生产协同推进机制。

(三)保障措施。《工作方案》提出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政策资金支持、健全服务体系、鼓励全民参与等4项行动措施,为重点任务、重大工程顺利实施奠定坚实基础。

四、文件执行时间

《工作方案》自2022年8月7日起执行。

政策原文: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0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十四五”清洁生产推行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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