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若干措施》(渝发改规范〔2022〕4号)政策解读
近日,市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若干措施》(渝发改规范〔2022〕4号)(以下简称《措施》),为便于各单位和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政策内容,现对《措施》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及过程
投资审批制度改革是深化“放管服”改革,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也是推动规划项目尽快转化为实物投资,扩大有效投资的重要举措。2021年,为进一步向纵深推动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发改投资〔2021〕1813号),不断提升投资建设全流程的科学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
今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围绕稳定经济大盘,作出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等系列部署,持续发挥有效投资的关键作用,确保经济平稳运行。重庆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要求全市上下做深做实做细前期工作,进一步提升前期工作质量和效率。为此,市发展改革委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了进一步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若干措施。目前,该《措施》已通过公平竞争审查、意见征求、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等规范程序并正式印发,自2022年6月24日起施行。
二、主要内容
《措施》包括4个方面,共计13条政策措施。
(一)进一步规范投资项目管理。共3条措施,一是紧密对接国家层面投资管理政策,抓紧优化我市概算调整、前期工作经费管理、空间协同论证细则等相关投资管理制度,加快健全投资管理制度体系。二是严格执行《全市投资审批管理事项统一名称和申请材料清单》(渝发改投资〔2020〕574号),及时推动取消企业能够自主决定、市场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行政机关采用事后监督等方式能够解决的审批事项。三是对纳入“十四五”相关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和政府投资项目三年滚动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等特定政府投资项目,简化审批管理。
(二)进一步优化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和企业投资服务。共4条措施,一是按照《关于加快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渝府办发〔2020〕118号)有关要求,优化“技审分离”“平面审批”工作机制,提速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二是进一步优化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建设项目改革,优化提升企业投资服务,持续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三是坚持以营商环境为导向优化企业投资审批服务,持续推动以“告知承诺+事中事后监管”为核心的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提高企业投资便利化。四是坚持“制度+技术”双轮驱动改革,建立“项目池+资金池+资源要素池”的对接平衡机制,不断创新投资在线平台建设应用。
(三)进一步规范和严格投资审批活动。共2条措施,一是切实把好项目“准入关”,持续完善投资决策咨询评估机制,对投资项目是否符合发展建设规划、区域规划、产业政策、能耗双控要求,以及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筹措等建设条件落实情况等,重点加以审查。二是做好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项目协调服务,有效盘活整合存量资源。
(四)进一步提升投资监督管理水平部分。共4条措施,一是健全投资执法监督机制,加强相关行政法规专项执法检查。二是强化廉政风险防控,针对廉政风险点研究制定监督防范措施,落实到具体岗位和具体审批程序,融入到投资在线平台审批流程中。三是加强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与工程建设领域审批制度改革,以及用地、环评、节能等领域相关改革的衔接,推动形成改革合力。四是持续深化并拓展“数据字典”治理思维,以“多维”“智能”的数据治理促进审批流程再造优化,为全面改善投资环境、继续发挥投资关键作用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