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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污水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日期:2022-05-23

2022510日,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科技局、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委、市市场监管局印发了《重庆市污水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渝发改规范20222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便于各单位和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政策内容,对政策内容作出如下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加快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促进解决水资源短缺、水环境污染、水生态损害问题,推动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印发了《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2113号),要求实施污水资源化利用重点工程,健全污水资源化利用体制机制,着力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农业农村污水资源化利用。市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市级部门研究提出我市贯彻落实举措,通过座谈会、书面征求意见等方式多次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建议,在市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充分吸纳意见建议后修改完善形成《实施方案》,并报经市政府同意后由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委、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

二、主要目标

2025年,污水收集处理效能进一步提升,区域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收集、处理能力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适应;全市新增污水再生利用生产能力约89万立方米/日,全市再生水利用率达15%以上,其中缺水地区主城都市区再生水利用率达25%以上;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利用工业用水重复利用和渔业养殖尾水资源化利用水平进一步提升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80%污水资源化利用政策体系和市场机制基本建立。到2035年,形成系统、安全、环保、经济的污水资源化利用格局。

三、主要内容

一是聚焦重点领域,深入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工作。加快推进城镇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开展城镇污水管网处理设施建设改造推动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理,推广再生水用于工业生产、市政杂用和生态补水。积极推动工业废水资源化有效利用,完善企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动企业内部工业用水循环利用和工业园区用水循环化资源化改造。有序开展农业农村污水资源化利用,积极探索符合实际、低成本、多元化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利用模式,推广种养结合、以用促治方式,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引导推广水产养殖尾水循环利用

二是聚焦重点工程,加强污水资源化利用示范引领。部署实施污水收集及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工程、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工程、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工程农业农村污水资源化利用工程污水近零排放科技创新试点工程、综合开展污水资源化利用试点示范等重点工程,提升污水资源化利用水平。

三是聚焦体制机制,强化污水资源化利用政策体系建设。提出从健全法规标准、构建政策体系、完善费价税机制、完善财金政策、加强科技创新等五方面健全污水资源化利用体制机制。

  四是保障措施。为推动污水资源化利用工作有序推进,提出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强化监督管理加强自备井管理,健全污水资源化水质全过程监测体系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开展宣传工作,完善公众参与机制,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良好氛围。

政策原文: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0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污水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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