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2021年4月,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委、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文化旅游委、市林业局、市扶贫办联合印发了《关于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的实施意见》(渝发改规范〔2021〕2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方便相关单位和社会公众更加全面了解政策内容,现作出政策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以工代赈是政府投资建设基础设施工程,受赈济者参加工程建设获得劳务报酬,直接增加收入的一种扶持政策。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农办、财政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文化旅游部、国家林草局、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的意见》(发改振兴〔2020〕1675号)要求,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起草了《实施意见》。在起草过程中我们充分了解区县实际情况和部门意见,经多次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完善,并报经市政府同意后由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委、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文化旅游委、市林业局、市扶贫办印发实施。
二、主要内容及考虑
《实施意见》结合国家文件体例,共有四个部分。
(一)充分认识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的意义。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工代赈的重要指示精神,在补上“三农”领域基础设施短板、夯实农业生产能力建设、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动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配套设施提档升级、丰富乡村文化生活中寻找切入点,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因地制宜实施一批项目。
(二)准确把握以工代赈政策实施范围。结合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需求,以投资规模小、技术门槛低、前期工作简单、务工技能要求不高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为重点,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切实解决农村小型工程建设问题。主要包括:农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农村交通基础设施、水利基础设施、文化旅游基础设施、林业草原基础设施等5个方面内容。
(三)切实做好以工代赈组织实施工作。在项目谋划、规划编制、资金安排、工程实施中将以工代赈作为一种重要方式统筹考虑,认真做好务工组织、报酬发放和技能培训等工作,实现乡村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和农村劳动力就近就业增收。主要包括积极做好项目谋划策划、着力打造乡村振兴以工代赈集中示范工程、切实落实以工代赈“赈济”要求、广泛组织动员农村劳动力参与工程建设、及时足额发放以工代赈劳务报酬、多措并举做好务工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等6个方面内容。
(四)切实加强组织保障。包括加强协同联动、加强投入保障、强化督促指导、做好公示宣传、开展督查激励等5个方面内容。
三、执行时间
《实施意见》印发后即正式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