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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日期:2021-02-24

2020113日,市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的实施方案》(渝发改体〔202043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方便相关单位和社会公众全面了解政策内容,现作政策解读如下。

一、文件制定背景

20193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制定行政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99),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健全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参与制度建设工作机制。按照国务院部署要求,2019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的实施意见》(发改体改〔20191494),要求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市发展改革委起草了《实施方案》,征求了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企业家和社会公众意见,并报经市政府同意后印发实施。

二、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支持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推动企业家积极参与涉企政策制定,调动广大企业家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坚定企业家信心,稳定企业家预期,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三、主要措施

一是明确分类听取意见建议的规范性要求。提出政策制定机关制定对企业切身利益或者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专项政策应充分听取企业家的意见建议;编制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重大规划、重大改革、重大政策和重大项目,除依法需要保密和重要敏感事项外,应通过适当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听取企业家的意见建议;出台前依法需要保密的涉企政策,可通过签订保密协议等方式,尽可能听取企业家的意见建议。

二是明确听取意见建议的方式和渠道。政策制定机关可以采取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实地走访、共同起草、公开征求意见等形式,听取企业家意见建议。听取意见时要科学合理选取企业家代表,特别要关注民营企业家。建立完善涉企政策互动交流和信息反馈渠道,为企业家和社会公众参与政策制定、反映意见诉求创造便利条件。

三是明确企业家意见处理和反馈机制。要求对企业家提出的意见建议,政策起草部门要认真梳理、逐条研究,对合理的意见建议要充分吸收采纳。对相对集中的意见未予采纳的,要通过适当方式进行反馈和说明。

四是明确涉企政策宣传解读和执行监督有关要求。涉企政策出台后,除依法需要保密外,要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主动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网上政务平台等予以公开。同时开通监督举报渠道,接受企业家和社会公众对涉企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

五是明确涉企政策评估调整程序。涉企政策实施后,要及时主动了解企业家及有关方面对政策落实情况的意见建议,适时开展评估调整。

六是明确政府与企业家常态化沟通联系机制。建立政府领导联系企业制度,不定期召开企业家座谈会,定期开展集中走访服务企业活动。鼓励和支持企业家积极主动同各级政府相关部门沟通交流。

七是明确对听取意见建议的审查机制。政策制定机关应当建立健全自我审查机制,明确内部责任机构和审查程序,在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核和审议前的完备性审核过程中,加强对听取企业家意见建议的审查,对应听取意见建议而未听取的政策不得提交审议和出台。

四、组织实施

把推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作为推进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建设的重要内容,重视和发挥企业家在推动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中的重要作用。要求各区县、各部门建立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实施方案》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进一步支持广大企业家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政策原文: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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