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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铜梁三品农光互补光伏项目35千伏送出工程核准的批复

日期:2026-05-14

渝发改能源〔2026〕505号

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准重庆铜梁三品农光互补光伏项目35千伏送出工程的请示》(渝电发展〔2026〕30号)收悉。根据市能源局《关于做好7月31日前并网光伏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渝能源电〔2025〕1号),经研究,现就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三品农光互补光伏项目送出需求,保障光伏发电并网,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实施该项目(项目代码:2510-500000-04-01-407001)。

二、项目单位: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

三、项目建设地点:铜梁区。

四、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三品光伏升压站—大庙变电站单回35千伏架空线路2.5公里、电缆线路0.2公里;采用光缆通信,完善相关一、二次设备。

五、项目总投资为666万元,其中:工程费38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64万元,基本预备费13万元,贷款利息8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分别占比25%和75%。

六、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凡达到《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8年第16号)标准的工程、货物和服务必须招标。

七、本项目核准要件为铜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市政500151202600005号)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修订)》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你公司根据本核准文件,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法申请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在项目建成投运前,做好并网主体涉网设备的配置、参数、性能、调控能力等并网条件确认工作,加强电网安全风险管控。

十、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且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且未按规定获取延期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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