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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南川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35千伏用户接入工程核准的批复

日期:2026-05-14

渝发改能源〔2026〕504号

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准重庆南川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35千伏业扩配套工程的请示》(渝电发展〔2026〕32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南川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新增用电需求,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实施该项目(项目代码:2602-500000-04-01-504237)。

二、项目单位: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

三、项目建设地点:南川区。

四、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敷设松林变电站—工职院专用站单回35千伏电缆线路1.72公里;采用光缆通信,完善相关一、二次设备。

五、项目总投资为353万元,其中:工程费28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2万元,基本预备费7万元,贷款利息5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分别占比25%和75%。

六、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凡达到《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8年第16号)标准的工程、货物和服务必须招标。

七、本项目核准要件为南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重庆南川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35KV业扩配套工程不予办理规划选址手续的复函》。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修订)》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你公司根据本核准文件,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法申请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且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且未按规定获取延期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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