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国道G351石柱县沪渝高速三店互通至南宾段升级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渝发改交通〔2026〕457号
石柱县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审批石柱县国道G351沪渝高速三店互通至南宾段公路升级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石发改文〔2026〕110号)收悉。结合市交通运输委《关于石柱县国道G351沪渝高速三店互通至南宾段公路升级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行业审查意见》(渝交计〔2025〕20号)和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的评估报告,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缓解区域交通压力,提升国道通行效率,推动旅游资源开发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同意实施国道G351石柱县沪渝高速三店互通至南宾段升级改造工程。
二、项目代码:2110-500240-04-01-940614。
三、项目法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路事务中心。
四、项目建设地点:石柱县。
五、建设规模、标准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起于G351三店互通下道转盘处,经万寿古寨、职教中心、回龙中学,止于G351与干溪子路交叉口处。路线全长4.902公里,桥梁837.5米/3座,涵洞57米/7道,平面交叉21处。采用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双向六车道、路基宽度27.5米/33.5米的一级公路标准。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临时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工程以及沿线设施、绿化工程等。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32695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21688万元,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651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790万元,预备费2700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补助资金和石柱县财政预算资金。
七、建设工期:15个月。
八、招标核准:招标范围为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九、要充分挖掘工程建设、工地服务保障、建后管护等方面用工潜力,平衡好建设和管护领域劳动合同制用工和以工代赈劳务用工之间关系,尽可能多地通过以工代赈方式吸纳当地群众参与工程建设,并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
十、请根据《重庆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渝府令〔2020〕339号),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竣工验收等制度,做好统筹建设工作,并根据本批复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意见,按照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进一步深化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严格控制投资,尽快将投资概算报送我委审核。积极创造条件鼓励民营企业以多种形式参与重大项目建设。项目进展情况要及时通过重庆市投资项目全周期应用如实报送。
十一、请在落实项目资金来源的前提下,稳妥有序推进项目实施,严防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