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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高新花朝门220千伏输变电工程核准的批复

日期: 2026-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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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发改能源〔2026〕399号

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准重庆高新花朝门220千伏输变电工程的请示》(渝电发展〔2026〕33号)收悉。根据《关于同意将渝北龙头寺220千伏变电站3号主变扩建等工程增补纳入重庆市“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的通知》(渝发改能源〔2025〕663号),结合五洲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的评估意见(五洲函〔2026〕6号),经研究,现就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重庆高新区新增负荷需求,优化片区网架结构,进一步提高电网供电可靠性,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实施该项目(项目代码:2508-500000-04-01-111179)。

二、项目单位: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

三、项目建设地点:重庆高新区。

四、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花朝门220千伏变电站、容量2×180兆伏安,建设220千伏间隔5个、110千伏间隔6个、10千伏间隔18个;改建陈家桥变电站220千伏间隔3个,扩建玉屏变电站220千伏间隔2个;新建陈家桥—龙荫变电站单回220千伏架空线路长度2.8公里、电缆长度0.7公里;开断陈宝东西线改接入玉屏变电站,涉及新建双回220千伏架空线路折单长度0.3公里、电缆线路折单长度1.3公里;开断龙田南线π接入花朝门变电站,涉及新建双回220千伏架空线路折单长度7.7公里、电缆线路折单长度0.5公里;开断陈紫线改接入花朝门变电站,涉及新建单回220千伏架空线路长度6公里、电缆线路长度5.2公里;采用光缆通信,完善相关一、二次设备。

五、项目总投资为30734万元,其中:工程费2573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910万元,基本预备费593万元,贷款利息497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分别占比25%和75%

六、本项目招标范围为设计、监理、施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七、本项目核准要件为原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出具的《房地产权证》(104D房地证2015字第00953号、104D房地证2013字第00890号),重庆高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重庆高新花朝门220千伏输变电工程选址意见书的复函》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市政500138202400064号、500138202500044号)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修订)》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你公司根据本核准文件,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申请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且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且未按规定获取延期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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