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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垫江高洞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核准的批复

日期: 2026-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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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发改能源〔2026〕260号

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准重庆垫江高洞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的请示》(渝电发展〔2026〕10号)收悉。根据《关于重庆市“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电网项目中期滚动调整的通知》(渝发改能源〔2024〕1135号),结合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的评估意见(重咨咨询文〔2026〕8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垫江县新增负荷需求,优化片区110千伏网架结构,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实施该项目(项目代码:2507-500000-04-01-954104)。

二、项目单位: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

三、项目建设地点:垫江县。

四、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高洞110千伏变电站、容量2×50兆伏安,建设110千伏间隔2个、35千伏间隔2个、10千伏间隔16个;扩建澄溪站、高峰站110千伏间隔各1个;新建澄溪—高洞变电站单回110千伏架空线路长度12.05公里,新建高峰—高洞变电站单回110千伏架空线路长度14.5公里;采用光缆通信,完善相关一、二次设备。

五、项目总投资为942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19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861万元,基本预备费181万元,贷款利息188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分别占比25%和75%。

六、本项目招标范围为设计、监理、施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七、本项目核准要件为原垫江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出具的《房屋产权证》(房地证305字第201001137号)、垫江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出具的《不动产权证》(渝(2023)垫江县不动产权第000819639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市政500231202500012号)和《关于重庆垫江高洞110kV输变电工程(变电部分)无需办理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复函》。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修订)》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你公司根据本核准文件,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申请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且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且未按规定获取延期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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