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国道G243长寿区土桥至八颗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渝发改交通〔2025〕1461号
长寿区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报送国道G243长寿区土桥至八颗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长发改文〔2025〕74号)收悉。结合《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G243长寿八颗至土桥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行业审查意见》(渝交计〔2025〕47号)和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的评估报告,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缓解区域交通压力,提升国道通行效率,加快实施《重庆市非收费物流通道建设方案》,助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同意实施国道G243长寿区土桥至八颗段改建工程。
二、项目代码:2304-500115-04-01-225044。
三、项目法人:重庆市长寿区公路事务中心。
四、项目建设地点:长寿区。
五、建设规模、标准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起于长寿区海棠镇土桥村长寿垫江界,接拟建国道G243垫江县沙坪至澄溪段,沿海棠镇东侧布设新线,经云台镇、石堰镇、葛兰镇、八颗镇,止于规划齐心立交,接G243八颗至东西大道路口段(菩提北路)。路线全长46.019公里,桥梁1857米/27座,涵洞125道,互通式立交1处,平面交叉35处。采用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双向六车道、路基宽度27米的一级公路建设标准。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临时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工程以及沿线设施、绿化工程等。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336413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206832万元,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9019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1610万元,预备费27777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资金和长寿区财政预算资金。
七、建设工期:3年。
八、招标核准:招标范围为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九、请根据《重庆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渝府令〔2020〕339号),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根据本批复,结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意见,按照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进一步深化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严格控制投资,尽快将投资概算报送我委审核。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