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酉阳龙洞湾风电项目核准内容变更的批复
渝发改能源〔2025〕1301号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转报调整重庆华电酉阳龙洞湾风电项目核准批复的请示》(酉阳发改文〔2025〕96号)收悉。经研究,现对《关于酉阳龙洞湾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渝发改能源〔2023〕1541号)相关内容的变更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由“建设总装机规模7万千瓦风力发电机组,同步配套建设1.05万千瓦/1.05万千瓦时储能等相关附属设施”变更为“建设总装机规模6.875万千瓦风力发电机组,同步配套建设1.031万千瓦/1.031万千瓦时储能等相关附属设施”。
二、项目建设地点由“酉阳县后坪乡”变更为“酉阳县后坪乡、丁市镇”,其中丁市镇建设1台风机。
三、原核准批复明确的其余事宜继续有效。
请你委督促项目单位按要求完善相关建设手续,在确保安全情况下,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推动项目高质量建成投运。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