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卧王线江东至焦石天然气管道迁改项目核准的批复
渝发改能源〔2025〕1179号
重庆建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报来《关于重庆建峰化工建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东至焦石天然气管道迁改项目核准的请示》(涪陵发改文〔2025〕119号)收悉。结合中煤科工重庆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卧王线江东至焦石天然气管道迁改项目申请报告的评估报告》(中煤科工渝设发〔2025〕79号),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卧王线输气管道是在役超33年的老旧管道,经安全现状评估,江东街道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管段存在地质灾害隐患。为加快推进隐患治理,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实施该项目。
二、项目代码:2504-500102-04-05-968994。
三、项目单位:重庆建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四、项目建设地点:涪陵区江东街道、焦石镇。
五、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输气管道15.5km,起于3#站南阀室,途径黄桷嘴社区、营盘村、太阳村、天湖村、御泉村,止于天台康养院南侧,按《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1—2015)设计,设计压力3.92MPa,设计输气规模100×104Nm3/d,管道规格D377×9.0,管材采用L245N PSL2无缝钢管。配套建设阴保、防腐等安全保护设施。报废卧王线江东至焦石管段14km,位于涪陵区江东街道、焦石镇。
六、项目总投资6711.1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595.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618.9万元,预备费497.12万元;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
七、招标范围为工程施工,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公开发布。
八、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是涪陵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市政500102202500042号)。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你公司按照《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修订)》,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未经我委同意,不得违规变更建设内容。
十、请你公司根据本核准文件,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依法申请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生态环境、安全生产、质量检验、水土保持等相关手续。项目建设期应按照《油气输送管道完整性管理规范》(GB32167—2015)对管道开展完整性管理。
依据《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报废管道应采取必要安全防护措施,并报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
十一、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在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