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大渡口区义渡路至南北大道DN1400供水管道工程核准的批复
渝发改投资〔2025〕1141号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准大渡口区义渡路至南北大道DN1400供水管道工程的请示》(渝水股文〔2025〕90号)收悉。结合重庆众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评估意见,经研究,现就大渡口区义渡路至南北大道DN1400供水管道工程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实现丰收坝水厂与和尚山水厂的供水管道互联互通,有效增强供水安全韧性,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实施该项目。
二、项目代码:2507-500000-04-01-313655。
三、项目法人: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四、项目建设地址:大渡口区。
五、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沿义渡路敷设的DN1400管道1752米,管材为钢管。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土石方工程、管道工程等。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为203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61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43万元,基本预备费149万元,建设期利息25万元。项目资本金比例为项目总投资的30%。资金来源由项目法人自筹并商请银行贷款解决,最终纳入城市供水特许经营收入平衡。
七、招标核准:招标范围为项目的施工,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八、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是:大渡口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市政500104202500011号)。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十、请项目单位根据本核准文件,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依法申请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一、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