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渝西高铁重庆明通牵(一期)220千伏外部供电工程核准的批复

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准渝西高铁重庆明通牵(一期)220千伏外部供电工程的请示》(渝电发展〔2025〕30号)收悉。根据《关于同意将南隆线改接至楠竹山开关站500千伏线路等工程增补纳入“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的通知》(渝发改能源〔2023〕1021号),结合五洲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的评估意见(五洲函〔2025〕09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了满足渝西高铁重庆明通牵(一期)的用电需求,提高供电可靠性,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实施该项目。
二、项目代码:2409-500101-04-01-191769。
三、项目单位: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
四、项目建设地点:开州区、城口县。
五、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扩建东华变电站220千伏出线间隔2个;新建城口—东华变电站单回220千伏架空线路长度98.6千米;增容改造220千伏华镇北、华镇南、华万东线路长度分别为0.8千米、0.8千米、0.4千米;采用光缆通信,完善相关一、二次设备。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31977.3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6419.7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473.42万元,基本预备费617.53万元,贷款利息466.71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分别占比25%和75%。
七、招标核准:本项目的招标范围为设计、监理、施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八、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是原开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出具的《房地产权证》(312房地证2014字第09284号)、开州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市政500154202500002号〕、城口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市政500229202500001号〕、城口县信访办出具的《关于渝西高铁重庆明通牵(一期)220千伏外部供电工程(城口段)社会稳定风险准予备案的复函》(城信办函〔2024〕107号)、开州区信访办出具的《关于同意渝西高铁重庆明通牵(一期)220千伏外部供电工程(开州段)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的审查意见》。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请你公司根据本核准文件,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申请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一、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且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且未按规定获取延期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