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丰都南天湖风光一体化项目核准内容变更的批复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变更丰都南天湖风光一体化项目法人的请示》(丰都发改文〔2025〕22号)收悉。我委于2024年7月下达了丰都南天湖风光一体化项目核准批复(渝发改能源〔2024〕789号)。根据你委此次调整建议,经研究,现就核准内容变更事宜批复如下:
一、同意项目业主由“重庆清电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变更为“丰都县五洞岩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二、原批复明确的其余事宜继续有效。
请你委督促项目公司按要求完善相关建设手续,在确保安全情况下,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推动项目高质量建成投运。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