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潼南高新区(南区)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核准内容变更的批复
潼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变更潼南高新区(南区)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建设内容的请示)收悉。我委于2022年11月下达了潼南高新区(南区)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核准批复(渝发改能源〔2022〕1321号)。项目已于2024年10月开工建设,根据你委此次调整建议,经研究,现就核准内容变更事宜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设内容由“建设1台32兆瓦级燃气轮发电机组,燃机配套1台59吨/小时余热锅炉,3台50吨/小时燃气锅炉”变更为“建设1台35兆瓦级燃气轮发电机组,燃机配套1台79吨/小时余热锅炉,1台55吨/小时燃气锅炉+1台15吨/小时燃气锅炉+1台50吨/小时燃气锅炉”。
二、原批复明确的其余事宜继续有效。
请你委督促项目公司按要求完善相关建设手续,在确保安全情况下,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推动项目高质量建成投运。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