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东石线A段、新峡渝线输气管道涉外部安全隐患治理迁改项目核准的批复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重庆气矿:
你单位《关于核准东石线A段、新峡渝线管道外部安全隐患治理项目的请示》(重矿〔2025〕8号)收悉。经研究,现就东石线A段、新峡渝线输气管道涉外部安全隐患治理迁改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消除东石线A段输气管道、新峡渝线输气管道外部安全隐患,确保管道安全平稳运行,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实施该项目。
二、项目代码:2411-500110-04-01-555146。
三、项目单位(项目法人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重庆气矿。
四、项目建设地点:重庆市綦江区、九龙坡区。
五、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输气管道1.80千米,其中,东石线A段输气管道1.10千米、新峡渝线输气管道0.70千米,按《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1—2015)设计,东石线A段输气管道设计压力2.5兆帕,管道规格D273×7.0;新峡渝线输气管道设计压力1.6兆帕,管道规格D457×9.0,管材采用L245N PSL2无缝钢管,配套建设防腐、阴极保护等安全保护设施。报废原东石线A段输气管道0.65千米、原新峡渝线输气管道0.6千米,位于重庆市綦江区、九龙坡区。
六、项目总投资753.8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49.62万元,其他费用304.20万元,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
七、招标范围为工程施工,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公开发布。
八、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是綦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市政500110202400076号)。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你单位按照《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未经我委同意,不得违规变更建设内容。
十、请你单位根据本核准文件,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依法申请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节约、安全生产、质量检验、水土保持等相关手续。
项目在建设期应按照《油气输送管道完整性管理规范》(GB32167—2015)开展完整性管理。依据《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报废管道应采取必要安全防护措施,并分别报綦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九龙坡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
十一、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你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