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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支坪分输站—珞璜临港产业城天然气管道项目核准的批复

日期:2024-07-15

重庆天然气管道公司:

江津区发展改革委转来《关于支坪分输站—珞璜临港产业城天然气管道项目核准的请示》(津发改文〔2024〕62号)收悉。结合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评估报告(咨化轻〔2024〕1142号),现就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是我市《重庆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大唐江津电厂重要配套设施,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利于提升全市电力应急调峰保障能力,促进全市社会经济建设发展。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实施该项目。

二、项目代码:2404-500116-04-01-578055。

三、项目单位(项目法人名称):重庆天然气管道公司。

四、项目建设地点:江津区。

五、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天然气输气管道14.5千米,起于中贵线支坪支线末端重燃外环江津站,止于江津珞璜镇大唐江津电厂末站,改扩建重庆外环江津站,新建双福阀室、江津清管站和大唐江津电厂末站。按《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 50251—2015)设计,设计压力6.30MPa,设计年输气能力17.1×108Nm3,管径DN508,管材采用直缝埋弧焊L415M。采用强制电流阴极保护措施。

六、项目总投资估算10420万元,其中:设备购置费2107万元,安装工程费2082万元,建筑工程费2208万元,勘探设计费342万元,监理费222万元,其他费用2670万元,预备费602万元,建设期利息及流动资金187万元,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

七、招标范围为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八、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是江津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市政500116202400007号)。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重庆天然气管道公司按照《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未经我委同意,不得违规变更建设内容。

十、请你公司根据本核准文件,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依法申请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节约、安全生产、质量检验、水土保持等相关手续。项目在建设期应按照《油气输送管道完整性管理规范》(GB 32167—2015)开展完整性管理,避免形成高后果区,确实无法避让的,应当采取风险管控措施。

十一、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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