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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新峡渝线输气管道涉大渡口组团Ⅰ分区迁改项目核准的批复

日期:2023-07-14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重庆气矿:

大渡口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报核准新峡渝线D457天然气长输管道迁改工程的请示》(渡发改文〔2023〕32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新峡渝线输气管道涉大渡口组团Ⅰ分区迁改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支持大渡口组团Ⅰ分区开发建设,确保新峡渝线输气管道安全运行,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实施该项目。

二、项目代码:2020—500104—45—03—149383。

三、项目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重庆气矿。

四、项目建设地点:大渡口区八桥镇。

五、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输气管道1320米,起于A1桩(IZ1规划道路西侧),止于A7桩(内环快速南侧),按《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 50251—2015)设计,设计压力1.6兆帕,管道规格D457×11.9,管材采用L245N PSL2无缝钢管,配套建设阴保、防腐等安全保护设施。报废原新峡渝线输气管道1427米,位于大渡口区八桥镇。

六、项目总投资786.4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18.59万元,其他费用167.87万元,资金来源为项目单位自筹。

七、招标范围为项目的施工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八、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是重庆市大渡口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市政500104202100012号)。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你单位按照《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未经我委同意,不得违规变更建设内容。

十、请你单位根据本核准文件,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依法申请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节约、安全生产、质量检验、水土保持等相关手续。

项目在建设期应按照《油气输送管道完整性管理规范》(GB32167—2015)开展完整性管理。依据《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报废管道应采取必要安全防护措施,并报属地主管部门备案。

十一、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你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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