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轨道交通18号线北延(富华路站—小什字站)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重庆城市交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审批轨道交通18号线渝中区延伸段(富华路—小什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渝交开投文〔2020〕182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结合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重庆轨道交通18号线北延段(富华路站—小什字站)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咨询评估报告》,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轨道交通18号线北延(富华路站—小什字站)已纳入《重庆市城市轨道交通第四期建设规划(2020—2025年)》,项目建设对加密渝中区核心区域线网,方便居民出行,带动渝中区历史文化风貌区的建设,促进商旅文城融合发展均具有重要意义。经研究,同意实施轨道交通18号线北延(富华路站—小什字站)(项目代码:2019-500103-54-01-086982)。
二、项目法人
暂由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作为项目法人,推进项目前期工作。按照市政府安排,该项目采取PPP模式建设,待引进社会投资人并组建项目公司后,报我委履行法人变更手续。
三、主要建设内容和技术标准
轨道交通18号线北延(富华路站—小什字站)工程起于轨道交通18号线(原轨道交通5A线)富华路站,经时代天街、黄沙溪、重庆站、七星岗、十八梯、凯旋路、湖广会馆,至小什字站。线路全长10.6公里,均为地下线,共设站8座,均为地下站。本工程不新建主变电所,由轨道交通18号线主变电所提供电源,控制中心与18号线合设,在轨道交通18号线金鳌寺车辆段增容停车列检28列位,周月检4列位。
线路为双线,车辆采用山地As型车,直流1500V架空接触网供电,列车设计时速为100公里/小时,初、近期采用6辆编组,远期采用7辆编组,初期配置车辆18列/108辆。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约99.66亿元,其中:工程费用63.3亿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3.84亿元、预备费7.71亿元、专项费用14.81亿元。
资金来源:按照市区共建的原则,建设用地费2.86亿元,由渝中区承担;工程建设投资96.8亿元,其中:资本金占40%、38.72亿元由市财政性资金按既定渠道安排;资本金以外的其余60%、58.08亿元由项目法人商请银行贷款解决。最终的筹资方案待PPP实施方案报市政府审定后,再在PPP实施方案中明确。
五、建设工期
建设工期60个月。
六、招标方案
招标范围为社会投资人,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公开发布。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社会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的,可以不进行招标。
七、其他
(一)请重庆交通开投集团按照本批复内容以及可研咨询评估报告有关建议意见,抓紧完成项目初步设计工作,并编制项目投资概算报我委审批。如初步设计阶段确需对本文件批复的建设内容和规模进行调整,报请我委批准后方可纳入初步设计方案。
(二)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切实加强工程管理,严格控制投资,防范施工及运营风险。
附件:1.轨道交通18号线北延(富华路站—小什字站)工程投资估算表
2.轨道交通18号线北延(富华路站—小什字站)工程节能审查意见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9月24日
附件1
18号线北延(富华路站—小什字站)工程投资估算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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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投资估算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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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工程费用 |
633012.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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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车站工程 |
284358.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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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区间工程 |
153942.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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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轨道工程 |
23908.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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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通信系统 |
14663.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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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信号系统 |
1524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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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供电系统 |
4297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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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综合监控系统 |
15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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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防灾报警系统、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 |
45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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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门禁及安防 |
29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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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通风空调 |
15533.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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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给排水与消防系统 |
9280.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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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自动售检票系统 |
4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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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车站辅助设备系统 |
355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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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车辆段综合基地及停车场 |
30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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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人防工程 |
4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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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
小什字改造工程 |
16402.27 |
|
|
二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138357.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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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前期工程费 |
45052.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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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费 |
2857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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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前期工程费 |
1648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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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其他费用 |
93304.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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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场地准备 |
9495.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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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管理费 |
16042.82 |
||
|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费 |
1139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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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代理服务费 |
1423.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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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交易服务费 |
322.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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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期工作费 |
15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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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试验费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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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勘察设计费 |
30384.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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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费 |
506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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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进技术和引进设备其他费 |
348.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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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合联调及试运行费 |
2956.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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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准备及开办费 |
1615.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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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图审查费 |
100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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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保险费 |
443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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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保障费 |
5359.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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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1415.7 |
专项验收费、轮轨关系测试费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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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预备费 |
77136.99 |
未经批准 不得动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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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专项费用 |
148076.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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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购置费 |
788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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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期利息 |
68156.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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铺底流动资金 |
10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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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996583.03 |
附件2
重庆轨道交通18号线北延(富华路站—小什字站)工程节能审查意见
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44号令)有关要求,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的内容和深度达到有关规定要求,原则同意所报该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
二、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重庆市相关产业政策及节能管理的规定,未采用国家禁止或淘汰的工艺及设备。
三、项目年耗能情况:该项目主要耗能品种为电力和天然气。年综合能耗初、近、远期分别为9337.31tce、10334.66tce、11864.72tce。
四、请在项目设计、建设和生产过程中,认真落实节能评估报告书及其评审意见提出的节能措施,并加强用能管理。
五、我委将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适时组织跟踪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