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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日期:2020-09-11

渝发改粮管20201372


各区县(自治县)、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发展改革部门,市储备粮公司、重庆粮食集团:

按照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农业农村部、教育部、科技部、全国妇联《关于做好2020年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国粮发〔2020〕210)要求,现就开展好我市2020年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及职责分工

(一)总体安排

10月16日是世界粮食日,所在周是我国粮食安全宣传周。结合我市实际,经与有关方面沟通,我市主会场活动由市发展改革委统筹协调,会同市农业农村委、市教委、市科技局、市妇联,与綦江区人民政府联合主办,綦江区发展改革、农业农村、教育、科技、妇联等部门承办。

其余各区县要组织开展好本地区分会场活动,由各区县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当地农业农村、教育、科技、妇联等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二)职责分工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本次世界粮食日和粮食安全宣传周主会场活动的统筹协调,与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农业农村委、市教委、市科技局、市妇联联系,拟定主会场活动方案,组织开展主会场活动、媒体宣传,协调社区科普宣传;向各区县下发活动通知,指导各区县开展活动,发放宣传品,协调专家咨询、宣讲;牵头指导市级“粮食安全宣传教育基地”评选活动;做好市级层面的活动总结。

各区县发展改革委:牵头组织开展好本地2020年世界粮食日和粮食安全宣传周分会场活动。

二、活动时间、地点及人员

(一)活动时间

主会场活动定于2020年10月16日(星期五)上午10:00。

(二)活动地点

主会场设在綦江区。各区县结合实际,粮食安全宣传周期间在本地举办分会场活动。

参加人员

主会场活动参加单位包括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委、市教委、市科技局、市妇联;綦江区政府及相关部门、企业,受邀公众及媒体。各分会场可参照组织。

三、活动主题及内容、形式

(一)活动主题

1.第40个世界粮食日:齐成长、同繁荣、共持续。行动造就未来。

2.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端牢中国饭碗 共筑全球粮安。

(二)活动内容

2020年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活动包括 “粮食安全宣传教育基地”推选发布活动、世界粮食日和粮食安全宣传周主题展、“公众走进粮食安全”系列宣教活动。

1.推选发布“重庆市粮食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并授牌。 

2.举办世界粮食日和粮食安全宣传周主题展。

3.组织开展“公众走进粮食安全”系列宣教活动。

(三)活动形式

严格遵循中央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本着厉行节约、突出重点、体现特色、注重实效的原则,采取宣传品发放、专栏展示、专家咨询、社区宣讲、学校动员、举办开放日、主题实践、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增强活动的知识性、趣味性、科普性、大众性,扩大影响力,吸引公众参与。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区县要把开展好2020年世界粮食日和粮食安全宣传周活动作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的重要举措,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的重要内容,整合发挥相关部门优势,结合本地实际,精心制定活动方案。同时,加强人员和经费保障,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深入宣传,放大时效。要充分融合和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优势,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抖音快手、微博微信等媒介资源,推广传播力强、生动有趣的云端宣传活动,放大宣传教育效果。

(三)严守规定,确保安全。根据疫情发展形势和本地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合理确定活动举办方式,防止聚集性感染事件发生。同步部署消防、交通、防踩踏等安全防护措施,落实应急预案,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四)认真总结,畅通信息。各区县要做好本次活动的影像存留和总结工作,并于10月25前将活动情况电子版(含活动总结、活动图片5至10张、视频资料等)报送至市发展改革委粮食调控管理处。


附件:重庆市粮食安全宣传教育基地推选方案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9月7日        

(联系人:陈思;电话:67575107,邮箱:sswlytkc@126.com



附件

重庆市粮食安全宣传教育基地推选方案

按照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农业农村部、教育部、科技部、全国妇联《关于做好2020年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国粮发〔2020〕210)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为择优推选我市“粮食安全宣传教育基地”,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推选目的

为建立健全粮食安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择优公布一批粮食安全宣传教育基地,以基地为抓手,面向社会公众广泛开展粮食安全宣传教育,倡导引领爱粮节粮社会新风尚,牢固树立粮食安全人人有责意识。

二、推选范围和条件

(一)按照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国家部委和市级相关部门单位的统一安排,积极承接开展粮食安全宣传教育有关社会实践、合作交流、主题宣讲等工作任务。

(二)根据本单位地域、行业、职能等特色优势,创新载体、丰富内容,面向家庭、学生、职工等不同群体,自主开展形式多样的粮食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三)组建相关业务团队,具备开展粮食安全宣传教育的基本场所、设施设备、专兼职人员队伍。保障必要工作条件和运行经费,不断提高粮食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质量和水平。

(四)每年开展宣传教育天数不少于15天,接待人数不少于500人次。

(五)按照要求提交工作总结及相关材料。

(六)以往年度已获得了重庆市粮食安全宣传教育基地的企业不再重复申报。

具备粮食种植、收购、仓储、加工等全产业链条的单位优先予以考虑。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区县要严格界定基地推选同各类创建示范的区别,紧扣“公益性宣传教育”这一核心职能,切实加强基地运行管理,严把入口、优中选优,确保基地推选工作质量和效果。

(二)统筹利用。各区县要充分发挥各类社会公共资源(中小学校除外)和粮食行业现有条件建设的基地作用,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积极参与,创新技术手段,丰富传播载体,努力放大基地宣传教育覆盖面和影响力。

(三)分级推选。各区县可结合本地区实际,组织安排好本级“粮食安全宣传教育基地”推选工作,并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市发展改革委。各区县于2019年9月10日前完成市级粮食安全宣传教育基地推荐报名。9月15日前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各区县推荐的名单中确定公布市级粮食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名单,并向国家有关部门和单位择优推荐报送1—2个基地。10月16日,市级相关部门和单位在我市宣传活动主会场给市级粮食安全宣传教育基地现场授牌。


重庆市粮食安全宣传教育基地情况表

          推荐单位(盖章):

申报单位:

联系人:

座  机:

手  机:

传  真:

邮  箱:

邮  编:

通讯地址:

单位面积:   ㎡

拟用于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场地面积:   ㎡

拟开放天数:    (天/年)

预计年受众人次:

申报单位简要情况:(不超过300字)

拟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内容:(不超过300字)

此前开展粮食安全主题教育有关情况:(不超过500字;有照片、视频等材料的,可发送至cqsswlgc@163.com)

           (可另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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