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0378号提案的复函

民盟市委会:
你们提出的《关于我市推动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0378号)收悉。经与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委、市交通运输委、市能源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放开非化工园区制氢加氢限制的建议
目前,我市氢源主要为化工副产氢,根据现有政策,化石能源制氢和工业副产氢项目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关于“十四五”推动石化化工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原〔2022〕34号)、《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指南(试行)》(渝应急发〔2022〕81号)等规定,该类项目应进入经认定且评定等级为C级(一般安全风险等级)及以上的化工园区。
下一步,将加快完成全市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课题研究工作,为推动全市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和参考。同时,积极向上争取在川渝地区规模化开展化工园区外制氢试点,争取布局建设一批制氢加氢一体站、综合能源站等基础设施,逐步提升各领域氢源供给能力。
二、关于完善氢能产业金融服务体系的建议
我市高度重视氢能相关产业发展,迭代优化政策支持体系,先后印发《重庆市支持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政策措施(2021—2023年)》《关于印发重庆市促进汽车产业平稳增长政策措施的通知》《重庆市2024年支持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政策措施的通知》《迭代优化“技改专项贷”二十条政策措施(2024—2027年)》等政策措施,出台加氢站建设运营补贴、氢燃料电池汽车研发奖励、贷款贴息、担保补贴等政策。其中:对加氢站建设,按投资额的30%给予最高300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贴;对加氢站运营,按照年度累计加氢量,给予30元/千克的运营补贴,单站最高奖补300万元/年;对氢燃料电池汽车研发,按200万元给予一次性新产品开发奖励;对技改专项贷按照企业实际项目贷款利率的50%,最高按贷款金额的2%给予贴息;对企业技改融资租赁给予最高2%的贴息;对为“技改专项贷”项目提供担保的融资担保机构,最高按实际担保费率的50%给予奖补。通过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市科技发展专项等,鼓励技术创新、场景应用、支持智能化和绿色化改造等。加强市区联动,通过规范的转移支付支持,引导相关区县加大对氢能相关产业的政策支持力度。
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向上争取力度,统筹用好各类资金和政策,强化市区联动,逐步形成更为完善的政策支持体系,共同推进氢能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积极探索商业化运营模式,支持相关企业探索氢燃料电池汽车融资租赁业务,提升氢燃料电池物流车市场渗透率。
三、关于积极拓展氢能应用场景的建议
我市积极拓展氢能交通运输应用场景。公交客运方面,已在两江新区开行氢燃料电池客车公交示范线;道路货运方面,已有 339辆氢能源货车办理了营运证。同时积极组织我市相关企业申报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路运输和设施零碳试点项目”,目前,第二批试点项目申报工作正在有序开展,申报范围包括“零碳道路运输试点”“零碳货运枢纽试点”“零碳高速公路服务区试点”和“(近)零碳码头试点”。
下一步,将积极推动氢能重卡中长距离物流场景应用,推动氢能商用车在冷链及食品配送场景应用开放,支持在物流、公交、港口、环卫等场景开展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运营。同时继续加强公路水路运输和设施零碳试点项目的宣贯工作,鼓励企业使用氢能源车辆、船舶,探索氢燃料电池无人机领域示范应用,探索氢燃料电池储能发电领域应用,拓宽氢能源应用场景。
四、关于统筹推进氢能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
我市副产氢资源年产量超过15亿方,西南地区最大供氢中心在长寿投入运行,已形成3000方/小时(约6500千克/天)的氢气提纯、供应能力。累计已建成加氢站12座,另有巴南龙洲湾、九龙坡西彭、大足高升停车区等3座加氢站已开工建设,预计上半年建成投运,綦江赶水停车区加氢站已建成即将投运。同时,在万州、巴南、荣昌等地已完成6座综合能源站增设供氢功能的选址确认。
下一步,将持续优化基础设施布局,加快成渝干线高速沿线加氢站建设,布局建设一批综合能源站等基础设施。鼓励相关区县积极探索在物流园区等氢燃料电池汽车运行比较集中的区域,依法依规建设企业自用加氢站,不断提高加氢站覆盖范围和加氢能力。同时持续支持工业副产物制氢、可再生能源制取绿氢、分布式制氢项目建设,积极探索常压固态、低温液态、高压气态等多元化氢气储运技术,探索长输管网建设,助力氢能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此复函已经我委高健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你们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4月30日
联 系 人:李向宇
联系电话:67575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