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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能源局关于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0311号提案答复的函

日期:2025-05-08

杨世兴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重庆独立储能可持续健康发展的建议》(第0311号)收悉。经与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新型储能项目发展迅速

新型储能是一种先进的能源利用技术和调节电源,与我市用电特性有着较高的匹配度,我市将新型储能作为保障全市电力供应的重要措施之一。在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下,经市级各部门和相关企业共同努力,2022年以来,我市新型储能电站项目建设取得跨越式发展,截至2024年底,全市装机规模达到156万千瓦/315万千瓦时,总投资约48亿元。项目为我市增加了150万千瓦以上电力顶峰能力和300万千瓦以上削峰填谷能力,有力提升了全市电力保障和可再生能源消纳水平,尤其是在应对2024年夏天的连晴高温中发挥了关键作用。依托项目建设,还有效带动了市内新型储能装备产业链发展,海辰储能、厚生薄膜等一批行业龙头企业落地我市。

二、多措并举支持项目健康发展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新型储能项目建设及运行工作,多次进行了批示指示,在建设补贴、项目调用、价格政策等方面给予支持。在各方努力下,截至2024年3月底,首批示范项目日均调运次数达到1.5次左右,位居全国前列,效益较好。但进入2024年4月份后,受市内电力保障形势变化等多种因素叠加影响,项目调运次数出现较大下降,企业经营面临困难。为支持项目脱困,我局专题向市政府报告了相关情况,市领导高度重视此事,第一时间做了批示并进行了研究部署,项目调用情况逐渐好转。

与此同时,市级各部门也积极营造良好政策环境,支持项目通过市场化方式提高经济效益。如我局在新能源开发建设中要求开发企业配置一定比例储能,为项目创造容量租赁收益渠道;市经济信息委制定印发了电力现货市场建设相关实施细则,并将在2025年底转入连续结算试运行,支持新型储能项目常态化参与电力现货市场交易,利用现货价格信号获取收益;华中能源监管局也加快推进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建设,支持新型储能发挥自身性能优势参与辅助服务市场。据初步统计,目前项目电价差套利以外的收益占比约达到2成左右。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重点从以下几方面做好相关工作,不断推动我市独立储能健康可持续发展。

一是科学做好规划建设。我局将统筹电力保障形势、新能源开发利用等情况,进一步科学做好全市新型储能项目规划布局和建设,将项目由规模增长逐步向质量效益并重转变。稳步探索研究项目分类差异化管理等政策措施。

二是支持拓宽收益渠道。我局将立足职能职责,督促市内新能源企业按要求落实配储,并鼓励依托储能开展绿电市场化交易,提升容量租赁收益;配合电力运行主管部门鼓励电网企业优化调用方式,加大对新型储能项目调用;积极配合市经济信息委、华中能源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加快推动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辅助服务市场建设,鼓励新型储能项目发挥自身优势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拓宽收益渠道。结合电力市场运行情况,积极争取主管部门对政策不断完善。建议各新型储能项目也密切跟踪各类政策出台情况,根据要求提前做好准备,提升自身市场竞争力。

三是配合完善电价机制。针对当前市内调峰需求特性与分时电价不完全匹配等问题,我局将配合市发展改革委做好跟踪和研究,近期建议项目通过签订高峰时段和低谷时段市场合约等措施,发挥移峰填谷和顶峰发电作用。将密切关注国家政策变化情况和上级要求,积极配合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研究制定新型储能容量电价或容量补偿等政策,充分体现出新型储能的调节价值。

此复函已经王祖勋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能源局

                                 2025年4月25日

联 系 人:魏成亮

联系电话:15111910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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