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1100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复函
石强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对市奥体中心综合馆立项和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的建议》(第1100号)收悉,经与市财政局、市体育局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体育场馆设施建设、体育事业发展的关注和支持!
积极举办或承办大型体育赛事,是做亮城市名片、提升城市辨识度,激发广大市民参与体育健身活动的重要举措。加强重大体育场馆建设,是打造国际国内一流体育赛事、加快建设体育强市的重要载体,是促进提升全市竞技体育水平、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硬件基础。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体育设施建设,积极支持规划建设一批以市奥体中心为代表的重大体育场馆,并将其纳入全市“十四五”规划《纲要》重点规划任务统筹推进落实。市级相关部门认真抓好落实,加强要素保障,合力推进大田湾体育场保护与利用工程等体育领域重点项目加快建成投用。市奥体中心是我市规模最大的综合性体育中心,建设综合馆,是完善奥体中心体育设施规划布局,补齐功能短板的重要内容,将为我市承接更多更高水平体育赛事,促进全市体育事业发展发挥积极作用。根据您所提建议,结合相关政策文件和规定,我委将按照职能职责,持续做好与市级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从三个方面推动市奥体中心综合馆项目有序实施。
一、积极稳妥开展项目投融资模式研究
当前,经济运行面临较大压力,土地交易市场不活跃,各级财政实现增收保障压力不断增大,对体育场馆等公共服务设施投融资模式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是探索转变政府投资方式。根据各级政府财力情况,通过政府财政资金全额投资建设的方式难以为继,需改革创新。下一步,将会同相关部门深化研究,通过匹配资源、拉长特许经营年限、争取政府财政资金注入资本金或给予补贴等方式,增强项目融资可达性,探索项目市场化运作路径,争取将项目依法合规转化企业投资类项目实施。
二是积极吸引民间资本。深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积极支持民营企业独资或控股投资建设体育场馆类项目。下一步,将对符合要求、条件成熟的项目,及时申报纳入全国重点民间投资项目清单向社会推介,吸引有实力的民营企业参与项目投、融、建、运一体化,缓解保障压力,增强市场投资活力,进一步提升经营服务水平,实现有效投资。
二、规范有序推进项目前期相关论证
前期工作是项目建设的起始点,抓实抓细前期工作,是项目有序推进的重要前提。
一是深化项目前期专项论证。坚持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企业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参考大纲(2023年版)》作为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的指南,立足项目全生命周期,重点加强项目建设方案、运营方案、投融资与财务方案、风险管控方案的研究论证和影响效果分析。下一步,将指导项目法人及相关中介机构在目前已编制的概念规划基础上,进一步深化项目可行性研究分析,切实增强项目方案的可行性、经济性。
二是优化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根据市委、市政府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规定纳入各级发展规划的项目可不再审批项目建议书,结合市奥体中心综合馆已纳入全市“十四五”规划《纲要》的实际情况,项目不再单独立项。下一步,将按照国务院有关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定,结合项目投融资模式、投资主体、资金来源等条件落实情况,指导项目法人依规履行相关手续。
三、统筹加强资源要素综合平衡保障
加强多跨统筹协同,是集约节约利用资源、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工作方法。
一是统筹做好项目库与资金池、资源要素池、资产池对接。依托市级政府投资年度计划和三年滚动规划,进一步加强发展改革、财政、体育部门的联动,实现投资任务、建设计划和资源要素保障能力的协调统一。下一步,待项目投融资模式和市级财政出资责任等明确后,积极支持项目纳入市级政府投资计划,并结合项目建设时序和财政出资额度,分年度做好资金统筹和保障。
二是统筹推进存量资产和增量投资的良性互动。持续落实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加强全市已建成各类型体育场馆的摸底,围绕建设规模、设施情况、运营现状等建立台账,对利用率不高但具有较大开发利用价值的体育场馆资产,探索采取资产升级改造、委托运营(O&M)、移交—运营—移交(TOT)等方式,加强市场化、专业化运营管理,充分挖掘资产价值,提高回报水平。下一步,将配合相关部门加大存量资产清理和盘活利用力度,加强特许经营权等资源对接,推动体育、文化、旅游等融合,带动提高资产价值和利用率,切实形成体育场馆投资建设新的动力源。
此答复函已经我委高健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9月11日
联 系 人:赵崚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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