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0358号提案的复函
刘文贤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提案》(第0358号)收悉。经与市委政法委、市高法院、市教委、市商务委、市司法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健全完善地方立法,全面加强制度建设
我市以建立健全法律制度为抓手,创新完善各项工作机制,致力为营商环境建设提供法治保障。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将《条例》宣传贯彻工作纳入“七五”普法重要内容,切实做好对《条例》的宣传、学习和培训。开展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现行规定清理工作,对我市与营商环境有关的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现行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启动《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立法相关工作,将《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纳入2020年立法预备项目,目前已形成了立法调研报告和条例初稿。下一步,我们将加快推进立法进程,进一步结合我市目前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际,将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群众认可度高的经验做法上升到法律层面。二是全面落实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按照国家文件“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有关要求,我市成立了市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我市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改革。下一步,我们将加快整合地方市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切实保障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三是完善公平竞争制度。我市在全国率先探索建立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机制,2019年共审查文件1603件、修订14件,清理规章59件、规范性文件342件,破除影响民营企业发展的制度壁垒。开展行政垄断专项整治行动,查处垄断案件4件。开展招投标领域和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整治,消除妨碍统一市场的规定和做法。下一步,我市将按照国家文件要求,全面清理现行有效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它政策措施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对主要内容与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促进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对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等要求相抵触的予以废止,对部分内容相抵触的进行修改。
二、加快推进简政放权,持续优化政务服务
我市各部门聚焦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不断提高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质效,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一是全面清权确权。结合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全面梳理市、区县、乡镇三级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7000余项,调整行政权力1202项、取消198项、下放513项。编制公布市、区县、乡镇三级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保留公布市级公共服务事项460项。清理取消我市地方性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867项。按照权责一致原则,编制统一的责任清单,细化3万余条追责情形。二是深化重点改革。全面推行“多证合一”“证照分离”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企业名称自主选择等多项改革举措,调整5部地方性法规、取消6项证明事项,最大限度实现“照后减证”,提升市场准入便利化水平,常态化企业开办进入“一站服务、一天办结、一链管理”快车道,全年核发“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200万多份。三是优化审批流程。构建审批服务事项“三级四同”标准化体系,着力减环节、减时间、减材料、减跑动,企业和群众办事所需材料平均减少30%以上,承诺时限平均压缩50%以上,审批服务效率大幅提升。四是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渝快办”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审批服务事项进驻全端、自助端“四端同步”服务,累计办理事项超过7200万件,947项高频服务事项实现掌上可办。深化线下“一窗综办、集成服务”,梳理发布1725项“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清单,提升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功能。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简政放权,升级改造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系统,推动“网上可办”转向“全程通办”,推动更多服务事项实现“全市通办”;推动出台容缺受理适用清单,支持更多领域试点容缺受理制,避免企业和群众来回跑、反复跑等问题;在开办企业、办理施工许可、获得电力等领域推广实施行政审批事项告知承诺,支持区县开展告知承诺综合试点。
三、构建纠纷多元解决机制,服务内陆开放高地建设
我市强化国际商事规则研究,构建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致力于以高水平司法服务保障内陆开放高地建设。一是建设两江新区(自贸区)法院,审理全国首例铁路提单物权纠纷案,积极探索以司法确立陆上贸易铁路提单实践相关规则,为促进中欧班列繁荣发展和共建“一带一路”提供法治保障。二是建立涉外商事纠纷多元解决机制。市高法院与重庆市贸促会制定《建立重庆市涉外涉港澳台商事纠纷案件诉讼与非诉讼衔接机制的意见》,与西南政法大学中国—东盟法律研究中心签署《国际法理论与实务合作协议》,健全域外法查明指引机制。两江新区(自贸区)法院与中国贸仲委西南分会、“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联合搭建诉讼、仲裁、调解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并获选全国自贸区年度改革创新十佳案例。三是强化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设立内陆开放法律研究中心,成立“一带一路”法律服务研究中心、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法律服务研究中心、中新与自贸试验区专业委员会和海事海上专业委员会,强化国际商事规则研究。四是川渝两地自贸区法院签署《川渝自贸区司法合作共建协议》,川渝两地高院“云签署”《川渝地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交流合作协议》,凝聚司法合力,助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省市、国家和地区的司法协作,进一步畅通司法交流合作渠道,健全多元化商事争端解决机制。
四、深化对外合作交流,强化涉外法治队伍建设
我市高度重视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依托高校资源,强化对外合作,加快推进高端涉外法律智库人才队伍建设。一是支持重庆大学、西南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和四川外国语大学4所本科高校开展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目前相关专业在校学生1497人,其中本科生1210人,硕士研究生206人,博士研究生81人。二是将涉外法治类相关专业纳入重庆市一流专业、特色专业和特色学科专业群建设。重庆大学法学本科专业入选国家首批“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和“教育部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建设项目。西南政法大学应用型国际经贸人才培养学科专业群、司法职业人才培养专业群获得重庆市特色学科专业群立项资助,为我市复合型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质量奠定了基础。三是支持高校海外合作,培养复合型涉外法律人才。支持四川外国语大学、重庆大学和西南政法大学与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等81所海外高校签署合作协议,与国内外一流涉外律师事务所和国际企业共建课程实践教学基地59个。支持西南政法大学开办“涉外法律人才实验班”“一带一路法律人才实验班”,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法律事务的复合型涉外法律人才。四是强化复合型律师专业人才培训交流。与国际知名法学院、律师协会等合作建立境外培训交流机制,从2012年起,采取境内外培训、开展交流合作等方式,输送603名优秀律师到境外学习。支持律师事务所到重庆对外经贸集中的日本、韩国、新加坡等国家和地区设立分支机构或开展境外联营合作。组团参加世界律师大会,协办2019年度国际调解高峰论坛,加强与国际法律组织的对接交流。遴选164名优秀律师充实涉外律师人才库,重点加强“一带一路”跨境人才库建设。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依托高校资源,充分发挥高校专家学者的优势,不断强化涉外法律人才的培养,积极通过各项措施支持我市法律服务机构“走出去”和吸引或境外律师事务所“走进来”,加快推进高端涉外法律智库人才队伍建设。
此提案复函已经我委董建国主任审签,衷心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请拨冗填写回执并将您的宝贵意见建议函复我们,以便在今后工作中吸纳改进。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5月8日
邮政编码:401121
联系电话:67512719
联 系 人:林春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