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能源局关于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626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刘洪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电力市场零售侧价格管理的建议》(第0626号)收悉。经与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国网重庆电力共同研究办理,所提事项已采纳。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零售合同单列服务费事项
售电公司售电服务费由购售电价差和增值服务费组成,等于该公司所有零售侧合同售电费与批发侧合同购电费之差。2025年,我市售电公司群体共收取售电服务费7.66亿元,折合度电电价1.44分/千瓦时,较2021年燃煤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前0.26分/千瓦时上涨5.54倍,价格水平位于国网经营区内第六位。推动零售合同服务费显性列计,让终端工商业用户清楚掌握自身用电成本中售电中介服务费占比,有利于打破信息“黑箱”,促进售电行业充分市场竞争,形成合理服务费水平,助推工商企业用能成本下降。但大部分售电公司同时具有多个购售电合同,无法购电侧、售电侧形成一一映射关系,即只能确定指定售电公司所有售电合同的平均批零价差,无法确定某一特定售电合同对应批零价差,因此,零售侧合同中强制单列服务费还存在一定客观困难。
我市相关主管部门正开展零售合同服务单列事项研究,有序推动零售合同服务费显性列计。2025年12月,市经济信息委印发了《关于做好2026年重庆电力中长期合同签约履约工作的通知》(渝经信电力〔2025〕12号》,明确电力用户和售电公司可在自愿协商基础上选择固定价格类、市场费率类、市场联动类等多种零售侧交易套餐,其中市场费率类套餐即以批发侧某一类市场基准价或某几类市场组合的基准价为基础,再叠加一个固定价格形成零售价格。市场费率类套餐价格形成中所叠加的固定价格,可基本等同售电服务费。2026年以来,国网重庆电力组织了多次面向用户的专题培训、宣传,已引导24家用户选择市场费率套餐。
下一步,我局将配合市经济信息委等部门,指导国网重庆电力继续做好市场费率套餐宣贯推广工作,助推零售合同服务费显性列计。
二、建立售电服务费管控机制
为有效监管售电服务,规范零售侧电力市场,近年来,市级相关主管部门以降低全市工商业电价水平为目标,持续研究优化批零价差传导机制:一是强化数字化签约管理,2026年市经济信息委已出台文件要求零售合同签订时,双方法人需履行在线认证程序;二是探索建立信用评价体系,市经济信息委、市能源局、重庆电力交易中心正抓紧研究出台市场化交易信用评价管理相关细则或办法,拟通过信用评价约束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用户等市场主体经营行为;三是推动重庆电力交易中心建立常态化风险提醒制度,定期向电力用户提供市场结算价格的全市排名,并向异常高价电力用户点对点发放风险提示函。
下一步,我局将紧跟国家能源局零售市场管理办法的修订进展,配合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等部门,及时完善我市电力市场交易规则和零售市场有关管理规则,合理设置零售套餐封顶条款,进一步规范售电公司服务费收取。
此答复函已经我局王祖勋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场景进行评价。
重庆市能源局
2026年5月13日
联 系 人:丁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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