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能源局关于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184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袁凌楠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落实重庆市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行动方案的建议》(第0669号)收悉,经与市发展和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所有事项已全部采纳。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24年12月,市委深改委审议通过重庆市油气资源开发利用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提出“支持天然气大工业用户直供,压缩供气层级”;2025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天然气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35号令),明确“支持上游企业和下游城燃、工业等用户间直购直销”。2025年11月,重庆市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行动方案,明确“支持年用气量1000万立方米以上天然气大工业用户自主选择供气路径,与上游供气企业开展直购直销”。为贯彻落实要素市场化配置试点和油气体制改革工作部署,进一步压缩供气层级,促进降低天然气大用户用气成本,2026年1月,市发展改革委、市能源局印发《关于开展天然气大用户市场化交易改革试点的通知》,部署在全市开展天然气大用户市场化交易改革试点,明确了天然气大用户与上游供气企业直购直销的路径和措施,并参考浙江、广西、广东、山东等省(自治区)天然气大工业用户直供改革经验做法,支持大用户直供标准为年用气量1000万立方米。截至2026年3月底,全市天然气直供用户超166家,涵盖城市燃气、燃机、化工、新材料等多行业多领域;其中,工业年直供用户年用气量约52亿方,占工业用气量(含天然气发电)约48.1%。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按照油气体制改革“X+1+X”总体改革思路,通过强化统筹区县留存资源、协调上游供气企业支持大用户开户、加快天然气管道公平开放、推动城镇燃气管道代输等措施,实现了部分大用户自主选择供气路径和直购直销,供气价格较原转供价格降低0.15—0.4元/方。
关于您提出建议支持页岩气产气区县将天然气大用户自主选择供气路径的用气量标准从1000万立方米调整为500万立方米,符合国家关于支持上游企业、城镇燃气、工业等用户直购直销要求,我局支持区县政府结合本行政区域天然气供应实际,在大用户有自愿参与,在不得操纵交易价格损害其他市场主体的合理利益前提下,有序探索和扩大大用户直供范围;支持产气区县先行先试,为天然气直购直销探索更多好的经验做法。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指导区县推进天然气大用户市场化交易改革试点事项落实落地,按照“成熟一批、推进一批”原则,分批组织符合条件且自愿参与市场化交易的上游供气企业、大用户、管道运营企业、城镇燃气经营企业与上游供气企业开展直供,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全市天然气行业高质量发展。
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此答复函已经我局王祖勋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的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道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功能模块”进行评价。
重庆市能源局
2026年4月23日
联 系 人:蔡海刚
联系电话:67575989
邮政编码:40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