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310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涂开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我市氢能产业发展的建议》(第1310号)收悉。经与市应急管理局、市国资委、市交通运输委、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委共同研究办理,相关建议已经采纳。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降低成本扩大销量事项
氢能是未来国家能源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用能终端实现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载体,是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发展方向。我市高度重视氢能相关产业发展,迭代优化政策支持体系,于2021年、2022年、2024年先后印发《重庆市支持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政策措施(2021—2023年)》《关于印发重庆市促进汽车产业平稳增长政策措施的通知》《重庆市2024年支持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政策措施的通知》等政策措施,出台加氢站建设运营补贴、氢燃料电池汽车研发奖励等政策。其中:对加氢站建设,按投资额的30%给予最高300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贴;对加氢站运营,按照年度累计加氢量,给予30元/千克的运营补贴,单站最高奖补300万元/年;对氢燃料电池汽车研发,按200万元给予一次性新产品开发奖励。同时,我市持续申报国家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大力打造“成渝氢走廊”“西部陆海新通道氢走廊”,多次赴国家有关部委进行专题汇报,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此外,还通过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市科技发展专项等,鼓励技术创新、场景应用、支持智能化和绿色化改造等,并加强市区联动,通过规范的转移支付支持,引导相关区县加大对氢能相关产业的政策支持力度。
在氢能车采购方面,在年初已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新能源汽车政府采购比例要求的通知》,明确了包含氢燃料电池汽车在内的新能源汽车政府采购比例要求。对于新能源汽车可以满足实际使用需要的,各主管预算单位年度公务用车采购总量中新能源汽车占比原则上不低于30%。其中,对于路线相对固定、使用场景单一、主要在城区行驶的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原则上100%采购新能源汽车。
下一步,将加快完成全市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课题研究工作,为高质量推动成渝氢走廊建设和氢能汽车产业发展提供支撑和参考。继续争取国家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创建,力争纳入国家试点示范范围,享受国家层面政策支持。同时会同相关省市紧密向上对接,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成渝氢走廊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强化跨区域政策协同,推动氢能政策互通互认。同时持续完善我市支持政策,整合产学研用资源,依托博世氢动力研发中心、国家氢能动力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重点项目,强化氢燃料电池系统及核心零部件技术攻关及产品开发;支持博世氢动力、国鸿氢能等核心配套项目尽快上量达产,不断提升本地配套能力,助力氢能汽车制造成本进一步下降。同时严格落实《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新能源汽车政府采购比例要求的通知》要求,引导、动员相关单位采购氢燃料电池汽车,鼓励市属重点国有企业在港口、物流园区、工业园区等场景采购使用氢能商用车。
二、关于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事项
我市氢源主要为工业副产氢,长寿、潼南等地有丰富的副产氢资源,年产量超过15亿方,可供2万辆公交车或者50万辆乘用车使用。潼南万利来、长寿金苏化工、映天辉等企业已具备车用氢气提纯能力。西南地区最大供氢中心在长寿投入运行,已形成3000方/小时(约6500千克/天)的氢气提纯、供应能力,可保障重庆及周边省市20座加氢站的氢气供给。
我市高度重视氢能领域技术发展与创新,全市“416”科技创新布局涵盖氢能关键技术和低成本制氢等3个突破点,同时依托新能源、先进材料等重点专项,聚焦低成本制氢、先进储能材料等重点方向开展氢能领域技术攻关,进一步推进了制氢、储氢、输氢、用氢技术及装备研发制造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将利用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等进一步支持制氢运氢储氢加氢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加氢站营运企业探索制氢加氢一体站示范项目建设,逐步降低氢气运输成本。同时加快创新平台建设,围绕氢能产业链布局建设一批研发和产业化创新平台,加大科技攻关力度,鼓励企业积极申报新能源、先进材料重点专项项目,在氢能领域重点方向加快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推动制氢成本降低。
三、关于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事项
我市已初步形成完整的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链条,累计已上市氢燃料电池乘用车、商用车车型26款,在市内推广407辆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车型涵盖公交车、物流车、搅拌车、观光车、环卫车等。累计已建成加氢站12座,另有巴南龙洲湾、九龙坡西彭、大足高升停车区等3座加氢站已开工建设,预计上半年建成投运,綦江赶水停车区加氢站已建成即将投运。同时,在万州、巴南、荣昌等地已完成6座综合能源站增设供氢功能的选址确认。
下一步,将继续以工业副产氢利用为先导,支持利用可再生能源制取绿氢,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开展天然气、页岩气等清洁能源制氢试点。积极向上争取在川渝地区规模化开展化工园区外制氢试点,争取布局建设一批制氢加氢一体站、综合能源站等基础设施,缓解各领域氢源供应问题。鼓励相关区县积极探索在物流园区等氢燃料电池汽车运行比较集中的区域,依法依规建设企业自用加氢站,解决推广运营所需气源问题,破解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运行瓶颈,降低车辆运营成本。
此答复函已经高健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场景进行评价。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4月30日
联 系 人:李向宇
联系电话:67575793
邮政编码:40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