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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662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 2025-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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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金雨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成渝氢走廊协同发展的建议》(第0662号)收悉。经与市经济信息委、市能源局共同研究办理,相关建议已经采纳。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健全成渝氢走廊联动机制事项

近年来,我市积极推动氢能产业发展,制定了《重庆市氢能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明确了工作目标、重点任务等,2024年底启动了全市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路径研究,不断适应发展新形势、新要求。积极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国家战略,会同四川省共同打造成渝氢走廊,计划以成都-内江-重庆为发展轴,串联节点城市,形成氢能创新、应用、供应的走廊,打造中国西部氢能及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高地,强化两地政策和体制机制协同,创新产业发展模式,形成示范效应。已多次赴国家有关部委进行专题汇报,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

下一步,将继续会同四川省紧密向上对接,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成渝氢走廊建设,开展跨区域、规模化氢燃料电池货运示范应用,贯通产业链上下游,打造可复制推广的氢能示范。

二、关于协调统一成渝氢走廊扶持政策事项

我市陆续出台了《关于印发重庆市促进汽车产业平稳增长政策措施的通知》《重庆市2024年支持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政策措施的通知》等政策措施,明确了加氢站建设运营补贴、氢燃料电池汽车研发奖励、通行便利等政策支持。其中:对加氢站建设,按投资额的30%给予最高300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贴;对加氢站运营,按照年度累计加氢量,给予30元/千克的运营补贴,单站最高奖补300万元/年;对氢燃料电池汽车研发,按200万元给予一次性新产品开发奖励;中型厢式、中型封闭式及轻型氢燃料电池货车,不受城市货车限行限制;氢燃料电池汽车不受中心城区高峰时段桥隧错峰通行规定限制。

下一步,将加快完成全市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课题研究工作,为高质量推动成渝氢走廊建设和氢能汽车产业发展提供支撑和参考。以成渝氢走廊建设为契机,会同四川省共同研究支持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推动政策统一。持续加强应用支持政策,继续给予加氢站建设、加氢站运营、氢燃料电池汽车研发等奖励补贴,支持商业模式探索创新,推动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

三、关于完善氢能应用场景事项

交通领域是目前氢能应用相对成熟的领域,重庆市积极推动氢能在交通领域的示范应用,累计已上市氢燃料电池乘用车、商用车车型26款,在市内推广407辆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车型涵盖公交车、物流车、搅拌车、观光车、环卫车等。其中两江新区于2021年投用了20台氢燃料公交车,由市公交集团两江公交分公司投入到892、896和974三条线路运行,打造了重庆市第一批氢燃料电池公交示范线,因氢燃料公交噪音低、舒适性高,乘客反馈和社会接受度良好。西南地区最大供氢中心已在长寿投入运行,形成3000方/小时(约6500千克/天)的氢气提纯、供应能力,可保障重庆及周边省市20座加氢站的氢气供给。全市已累计建成加氢站12座,并持续推动加氢站及综合能源站选址建设。

下一步,将加快编制加氢站发展规划,依照满足需求、适度超前的原则,以更加规范的流程和更加科学的依据对加氢站进行规划布局,鼓励加氢站预留70兆帕氢气加注升级空间,以应对未来氢能产业的快速增长。聚焦成渝氢走廊应用场景,尽快推动大足高升服务区加氢站建成投运,同时,加快成渝高速干线服务区及沿线重要节点城市加氢站建设,不断提高加氢站覆盖范围和加氢能力,提升氢能使用体验感。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扩大氢能在交通领域的应用规模,积极开展绿氢、工业副产氢在化工、冶金、综合能源等领域的应用研究,大力拓展多元化应用场景。

此答复函已经我委高健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场景进行评价。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4月30日        

联 系 人:李向宇

联系电话:67575793

邮政编码:40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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