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208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张珂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黔江区纳入“小县大城”试点助力打造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的建议》(第0208号)收悉。经与黔江区政府、市教委共同研究办理,把黔江区纳入“小县大城”试点,给予资金、项目倾斜支持等事项已经解决,支持1所高职院校升格为本科层次院校事项暂不具备解决条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把黔江区纳入“小县大城”试点,给予资金、项目倾斜支持,大力发展“飞地经济”、园区经济,支持黔江建设50万吨热铸再生铝项目、30万吨再生铜、10万吨硅锰特种合金等材料产业项目建设等事项
2025年2月,市政府印发《重庆市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将黔江等15个区县明确为城镇化潜力地区。出台了“一县一策”支持山区库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举措,支持黔江打造渝东南新材料产业高地,进一步明确黔江在全市城乡融合工作中发挥的产业支撑作用。2024年,黔江被纳入市级低空装备产业发展试点区县,玻纤产能跃升全国民营企业行业第3位,再生铝产能突破20万吨,产业发展势态强劲。按照工作部署,“小县大城”“强镇带村”试点将于2025年底结束,我委将会同市级有关部门支持黔江因地制宜探索“小县大城”发展模式,全面提升区县城综合承载能力,形成一批“西部领先、全国进位和重庆辨识度”的标志性成果。同时,我委将支持黔江与重庆高新区深化对口协同,积极探索”飞地经济“发展模式,提升产业园区发展能级。支持布局再生铝、再生铜项目,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两高”项目要求稳妥推进硅锰特种合金项目前期工作。
二、关于支持1所高职院校升格为本科层次院校并纳入全市“十五五”规划协调推进事项
黔江现有2所高等职业学校,分别是重庆旅游职业学院(公办)和重庆经贸职业学院(民办)。重庆旅游职业学院在校生9129人,生均占地面积22.7平方米,生均校舍面积14.8平方米;重庆经贸职业学院在校生8474人,生均占地面积37.9平方米,生均校舍面积10.3平方米。教育部《本科层次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试行)》规定,设置本科层次职业学校须在科研与社会服务、基础设施等方面满足基本条件标准,如生均占地面积不低于60平方米,生均校舍建筑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近两届教学成果奖评选中获得过国家级二等奖以上或省级最高奖奖励等。目前黔江两所高职院校在占地面积、校舍建筑面积、教学成果奖励等方面距本科层次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有一定差距,市教委将指导学校围绕黔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明确办学定位、强化内涵建设、突出办学特色,提升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为升格本科层次院校打下良好基础。建议黔江进一步加大对区域内高职专科学校的建设力度,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待教育部“十五五”高等学校设置政策明确后,根据教育部院校设置有关要求,按照程序和标准积极支持高职专科学校提升办学层次。
此答复函已经高健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场景进行评价。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4月30日
联 系 人:屈雄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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