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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183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2025-05-08

沈迎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行“个人信用分”拓宽应用场景、推进落实重庆市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建议》(第0183号)收悉。经研究办理,关于我市基础性个人信用评价体系、构建各领域惠民应用场景、拓展市场化个人信用应用场景等3个事项已经采纳。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出台个人信用评价体系,鼓励区县拓展应用事项

(一)关于出台自然人信用评价体系

我市高度重视六类主体信用评价,在充分调研借鉴浙江、山东、北京、江苏等省市相关评价指标的基础上,我委结合重庆实际,依据《重庆市社会信用条例》,已于4月初出台《重庆市六类主体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指引(2025年版)》(渝信用办发〔2025〕1号)。其中,自然人公共信用综合评价作为六类主体信用评价重要部分,从遵纪守法、履约践诺、经济行为、职业操守、社会公德等5个维度建立指标体系,明确数源单位、更新频次等内容,并在社会公德中纳入了“重庆好人”“见义勇为个人”等体现自然人荣誉奖励的信息。

(二)关于鼓励区县拓展应用

为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深入学习贯彻市委六届六次全会精神,我委牵头草拟了《重庆市建立健全六类主体信用评价应用机制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方案明确提出,建设部门挂帅、区县揭榜的“信用+”场景建设联动机制,在高品质生活领域,围绕“信用+公共服务”,以个人信用分为依托,打造文旅、医疗、教育、养老、停车等惠民便民子场景。下一步我委将协同各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场景建设,鼓励区县踊跃揭榜。

二、关于行业主管部门牵头构建各领域惠民应用场景事项

当前我市正积极推动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植入各领域信用应用场景,通过座谈、书面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与行业主管部门达成一致,初步形成了《“信用+”应用场景建设清单》,包括已植入个人信用评价的“信用+融资授信”“信用+先诊疗后付费”等场景。部分场景在前期试点中已取得一定成效,其中“信用+融资授信”场景,在个人信用评价基础上开展农户信用评价,推动贷款利率由4.25%下降至2.75%。下一步,我委将协同各行业主管部门持续推进“信用+”综合场景矩阵建设,将自然人等六类主体公共信用综合评价逐步植入更多信用应用场景。

三、关于挖掘信用数据价值,大力拓展市场化个人信用应用场景事项

为推动信用场景特别是个人信用应用场景市场化,我委组织相关人员赴杭州等地就“信用+”场景建设、“个人信用分”建设运营情况进行调研学习,并启动“个人信用分”课题研究,积极探索“个人信用分”相关应用。下一步我委将在调研学习和课题研究基础上,明确全市“个人信用分”建设路径,优先选择条件成熟的区县开展试点,并逐步在全市范围推广。

此答复函已经高健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场景进行评价。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4月28日        

联 系 人:郑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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