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423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沈志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出台东西部产业转移指导政策的建议》(第0423号)收悉。该建议由我委与市经济信息委分办,结合我委职能职责,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将沿海产业有序向中西部地区转移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旨在引导资金、技术、劳动密集型产业从东部向中西部、从中心城市向腹地有序转移,促进中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您提出的出台东西部产业转移指导政策建议与国家战略布局高度契合,针对性强,对推动我市产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我们将认真吸纳。
一、关于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情况
打造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是推动产业有序转移、优化生产力空间布局、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拓展产业发展新空间的重要途径。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我市设立重庆沿江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以来,我市编制出台《重庆沿江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明确重点承接产业与空间布局、人才等要素保障,并在相关规划文件中对承接沿江产业转移工作进行部署,推动全市承接产业转移工作走深走实。下一步,我委将积极对接国家发展改革委,争取更多支持政策推动示范区高质量发展。
二、关于建立东西部产业转移政策的重庆支持清单
为促进西部地区发展特色优势产业,今年初,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相关部委修订发布《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5年本)》,我市46类产业列入该目录,予以税收优惠支持。同时,我市将产业转移相关工作纳入西部大开发2025年工作要点进行安排部署。招商引资是引导产业转移的重要抓手,就我市而言,去年全市机构改革后,由市经济信息委统筹全市招商引资工作并负责制造业招商,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分别负责战新产业、服务业招商。下一步,我委将会同市经济信息委、市商务委优化完善招商引资政策,并围绕低空经济、氢能产业、数字经济等领域谋划应用场景,适时发布场景机会清单、能力清单和需求清单,引导东部沿海产业向我市有序转移。
三、关于推动出台相关扶持性政策
今年3月,我市出台《重庆市打造民营经济发展高地若干措施》,提出27条政策举措,明确对投资集成电路、冶金、建材、化工等先进材料领域重点项目的民营企业给予“真金白银”支持,并发布面向民间资本的推介项目清单,建立产业园区基础设施、生态环保、收费公路等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下一步,我委将落实好《重庆市推动经济持续向上向好若干政策举措》,加强“两新”项目策划储备,并积极向上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超长期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等资金支持。同时,配合行业主管部门研究制定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专项扶持政策,为我市承接东部产业转移提供政策支持。
此答复函已经高健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场景进行评价。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4月29日
联 系 人:王冬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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