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406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王红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支持綦江高新区深化园区体制改革的建议》(第0406号)收悉。经与綦江区政府、市科技局、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重庆市税务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园区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和高质量发展,系统谋划、全面部署、高位推动。市委六届四次全会将打赢园区开发区改革攻坚战作为“三攻坚一盘活”改革突破的重要内容,市委深改委将园区开发区改革纳入全市“加快实施一批”重大改革项目,袁家军书记多次作出指示批示,推动园区开发区改革迭代升级、纵深发展。胡衡华市长领衔推动,将綦江区作为全市园区开发区改革试点区之一,实地调研走访园区、专题研究改革方案,为改革定目标、定思路、定措施。綦江区园区开发区改革经验2次在全市大会上作交流发言,作为改革典型案例在全市复制推广,荣获全市改革创新奖提名。
一、关于市级统筹解决法定审批主体资格问题
一是加快推进《重庆市开发区条例》立法进程。聚焦改革推进中普遍关注的开发区管理机构行政主体资格问题,《重庆市开发区条例(草案)》提出了开发区管理机构作为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派出机关,在规定的职责范围内行使行政管理权。目前,《重庆市开发区条例(草案)》已三次征求各区县政府、重点开发区以及市级有关部门意见,同时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多次与市人大财经委、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市司法局等部门研究论证,即将报市政府审查。二是探索推进经济管理权限下放。按照“权责一致、职能匹配、能放尽放、精准赋权”原则,将符合开发区实际需求、有利于高质量发展、能够接得住用得好的经济管理权限赋予开发区,全市已下放或委托开发区行使审批权超1300项。其中,綦江区深化“洽谈即预审、签约即立项、拿地即开工、审批不出园”改革,首批次下放97项行政审批事项,其中89项由高新区全程独立实施,推动实现“审批不出园”,项目审批企业提交资料量削减20%,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办理时限缩短42%。
下一步,将加快推进《重庆市开发区条例》立法进程,为打赢园区开发区改革攻坚战提供法治保障。同时,围绕推动落实“企业办事不出园”,指导各区县结合实际依法将经济管理权限下放给开发区,暂不具备条件的建立完善领办代办等服务制度。
二、关于支持綦江高新区建设市级铝基轻量化材料基地
一是支持綦江区特色优势产业发展。2023年,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先进制造业发展产业地图(2023年)》(渝府办发〔2023〕87号),明确綦江区今后一段时间内重点发展铝合金材料、智能装备制造2大主导产业,以及火锅食材、信息安全、天然气化工、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4大特色产业。先后批准铝加工、新型建筑材料、调味品、齿轮等四个市级特色产业基地,较好地支撑了綦江高新区特色优势产业培育发展。同时,支持綦江区扶欢组团与万盛经开区关坝组团联动发展以化工新材料为主的循环经济产业。二是依规支持开发区空间拓展。根据园区开发区优化整合情况,结合开发区目录修订工作安排,制定《全市园区开发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划定技术规则》,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统筹考虑开发区现状、未来发展需要、综合考核导向,推进园区开发区四至范围重新核定,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保障合理的产业发展国土空间。
下一步,将按照产业地图明确的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加快编制全市园区开发区产业地图,指导綦江高新区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推进集群体系培育、市级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创建等相关工作,市区联动推动綦江高新区加快打造规模效益突出、产业特色鲜明、示范引领带动的铝基轻量化材料基地。
三、关于加大对区县改革试点开发区财税扶持力度
一是加大产业投资基金支持。2023年,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以渝富集团为基础整合组建2000亿元的重庆产业投资母基金,聚焦全市“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建设,推动全市重大战略性项目如期出资和各类子基金设立,进一步做大做强做优市级股权投资基金规模,打造更加市场、专业和高效的基金群。二是推进开发区财权与事权匹配。按照中央关于进一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及深化开发区管理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目前,市级层面正在研究推进开发区开发开放和产业集聚的扶持政策,拟综合考虑财税实力、经济贡献、科创能力、开放能级、公共服务等因素安排转移支付资金,统筹支持园区开发区高质量发展。三是加大对綦江区财政支持力度。在市级财力增长总体有限的情况下,充分考虑綦江区经济社会发展、困难程度、收支结构等因素,2023年共下达綦江区各类转移支付58亿元(其中安排“三保”补助3.9亿元),较上年增长26.8%,保持较高增幅。
下一步,将通过开展“产业+基金”投资、特色产业发展、项目落地、经验交流等全方位的战略合作,搭建綦江高新区优质企业与投资机构沟通的桥梁,拓宽企业投融资渠道,积极服务綦江区高质量发展。同时,加快推进出台《重庆市开发区激励发展转移支付管理办法》。
此答复函已经我委高健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功能模块”进行评价。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4月28日
联 系 人:潘明莹
联系电话:67575020
邮政编码:40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