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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关于我市部分公办学校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的通知

日期: 2025-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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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发改收费〔2025〕1028号

庆大学、西南大学、重庆工商大学、重庆理工大学、四川外国语大学、重庆中医药学院、重庆电子科技职业大学、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大学、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重庆城市职业学院、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重庆工信职业学院、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

根据《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重庆市学生公寓住宿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价〔2014〕265号)的规定,经审核你们申报的新建、改造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现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详见附件。

二、学生公寓每生每月定额供应电5度、冷水2吨、气5立方米(房间安装天然气热水器)。对超出水电气定额部分,学校可按国家规定价格对学生收取费用。热水价格纳入服务性收费管理,按实际消耗的原材料成本确定后收取。

三、学校要建立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住宿费的减免制度,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学校审核批准,可适当减免部分或全部住宿费。

四、学生注册缴费后,因故转学、退学或死亡,以及其他原因终止学业的,其住宿费根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教财〔2006〕2号)规定按月计退,被开除学籍的,住宿费不予清退。

五、学校应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等形式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收费时应使用财政部门统一监(印)制的财政票据,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自觉接受发展改革、财政、教育、审计、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本通知从2025年秋季新生入学起执行。

附件:部分公办学校学生公寓收费标准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25年8月14日



附件

部分公办学校学生公寓收费标准



学校

公寓名称

房型

等级

收费标准

重庆大学

A校区学林学生公寓

1人间

一级

1200/·

2人间

一级

1200/·

3人间

一级

1200/·

B校区青教学生宿舍

4人间

一级

1200/·

C校区培训三公寓

2人间

一级

1200/·

C校区一舍

4人间

二级

1000/·

虎溪校区四期学生公寓

1人间

一级

1200/·

3人间

一级

1200/·

4人间

一级

1200/·

虎溪校区生活服务中心A

2人间

一级

1200/·

西南大学

竹园四期(茶园711舍)学生公寓

1人间

研究生入住

1800/·

2人间

研究生入住

1800/·

4人间

一级

1200/·

博士生宿舍楼

2人间

研究生入住

1800/·

4人间

一级

1200/·

重庆工商大学

茶园校区学生公寓

2人间

研究生入住

1800/·

4人间

一级

1200/·

重庆理工大学

国家大学科技园人才公寓

1人间

研究生入住

2500/·

花溪校区十一组团学生公寓

4人间

一级

1200/·

四川外国语大学

翰林景园学生公寓

1人间

研究生入住

2500/·

2人间

研究生入住

1800/·

重庆中医药学院

附属璧山医院3号楼过渡性学生公寓

6人间

二级

1000/·

重庆电子科技职业大学

两江教学点青藤苑一舍、二舍学生公寓

4人间

一级

1200/·

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大学

南川校区学生宿舍楼7栋、8

2人间

一级

1200/·

4人间

一级

1200/·

南川校区学生宿舍楼9栋、12

3人间

一级

1200/·

6人间

二级

1000/·

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学生公寓2栋、7

4人间

一级

1200/·

重庆城市职业学院

龙翔园学生公寓

6人间

二级

1000/·

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

东站校区10号楼、111112号楼、12号楼、13号楼、141号楼

6人间

二级

1000/·

重庆工信职业学院

渝中校区竹园

3人间

800/·

渝中校区竹园

6人间

800/·

渝中校区学生公寓桃园、梅园

6人间

二级

1000/·

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

行稳楼、行致楼、行远楼

6人间

二级

1000/·

备注:学生公寓等级严格按照《关于重庆市学生公寓住宿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价〔2014265号)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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