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定南川水江—涪陵白涛等2条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的通知
涪陵区、石柱县发展改革委,国家管网集团重庆天然气管道有限责任公司:
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管理办法(暂行)〉和〈天然气管道运输定价成本监审办法(暂行)〉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21〕818号),现就南川水江—涪陵白涛等2条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
(一)南川水江—涪陵白涛天然气管道运价率(含税)为0.8932元/千立方米·公里;
(二)涪陵白涛—石柱王场天然气管道运价率(含税)为0.3717元/千立方米·公里。
各天然气分输站点管道运输价格由天然气管道运输企业根据运价率及天然气入口与出口的运输距离确定。
二、执行时间
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三、工作要求
(一)有关区县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管,规范管道运输企业价格行为。
(二)天然气管道运输企业要严格执行上述价格,不得在价外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做好信息公开,通过公司门户网站或指定平台向社会公开所有分输站点具体管道运输价格,并报市价格主管部门备案;于发文之日起三年内向市价格主管部门申请管道运输价格成本监审;进一步加强成本管理,努力挖潜增效,提高服务质量,保障管道安全稳定运行。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