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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核定重庆大学等五所学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费标准的通知

日期:2024-08-28

重庆大学、重庆师范大学、重庆邮电大学、重庆市第一中学校、重庆市南开中学校:

根据你们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生均培养成本,结合我市中外合作办学现行学费标准,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学费标准通知如下。

一、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费标准


序号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计费单位

学费标准

1

重庆大学与美国辛辛那提大学合作举办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本科教育项目

万元/生·年

7.5

2

重庆大学与美国辛辛那提大学合作举办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本科教育项目

万元/生·年

7.5

3

重庆师范大学与英国知山大学合作举办生物科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

万元/生·年

3.5

4

重庆邮电大学与美国北亚利桑那大学合作举办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本科教育项目

万元/生·年

4

5

重庆邮电大学与美国纽约州立大学阿尔巴尼分校合作举办软件工程专业本科教育项目

万元/生·年

4.5

6

重庆邮电大学与英国伦敦布鲁内尔大学合作举办通信工程专业本科教育项目

万元/生·年

5

7

重庆市第一中学校与美国缅因州高贵中学合作举办中美高中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万元/生·期

2.8

8

重庆市南开中学校与美国愉快谷高中合作举办中美高中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万元/生·期

3


二、学校应在招生简章中如实介绍该项目有关教学和收费的情况,按照规定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建立健全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财务管理,实行独立核算。

三、学校应按照《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其实施办法的要求,加强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管理,规范办学行为,促进中外合作办学健康发展。

四、以上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费标准从2024年秋季入学新生起执行。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24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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