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我市高等学校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考试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你委《关于我市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函》(渝教函〔2023〕422号)收悉。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21〕3号)精神,结合我市艺术类专业考试改革实际,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等学校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报名考试费标准
(一)报名费:60元/人·次。
(二)考试费:美术类专业、书法类专业160元/人·次;其他艺术类及体育类专业,220元/人·次。
二、上述收费的执收主体为市教育考试院。该项收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应按规定纳入市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通过市级财政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进行征收。收费单位应按规定实行收费公示,并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本通知从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起执行。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