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渝快办 互动交流 专题专栏
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价格信息 > 价格政策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重庆邮电大学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的批复

日期: 2023-03-09
字体:

重庆邮电大学:

你校《关于申报重邮“现代产业学院”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的请示》(重邮〔2022〕343号)收悉。根据《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调整重庆市高等学校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1999〕334号)、《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重庆市学生公寓住宿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价〔2014〕265号)的规定,经审核你校申报的“现代产业学院”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现批复如下。

一、收费标准:A06栋舒格学生公寓4人间1200元/生/年,5—6人间1000元/生/年。

二、实行集中供热的学生公寓,每生每月定额供应电5度、冷水2吨,对超出水电定额部分,学校可按国家规定价格向学生收取。热水价格纳入服务性收费管理,按实际消耗的原材料成本 确定后收取;房间安装天然气热水器的学生公寓,每生每月定额供应电5度、冷水2吨、气5立方米,对超出水电气定额部分,学校可按国家规定价格向学生收取。

三、学生公寓的设施配备及服务等规定,按《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重庆市学生公寓住宿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价〔2014〕265号)执行。

四、你校应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等形式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收费时应使用财政部门统一监(印)制的财政票据,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自觉接受价格、财政、教育、审计、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本批复从2023年春季新生入学起执行。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23年2月24日


返回顶部